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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匿名罵人可以查到對方是誰而提告嗎?

  • Iam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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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1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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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們,你們好。
    問題是這樣,我的外甥女(17歲)透過IG發了匿名APP。
    有一位匿名者就經由我外甥女的IG得知開始評論我外甥女和她媽媽的長相。
    從說你跟你媽媽眼睛都超開的,超像比目魚。
    說到暴牙妹不要爆氣,只是說比目魚就氣成這樣會變成吳郭魚。
    又說到建議去整形,有這種媽媽就有這種女兒,還打哈哈哈。
    還說牙齒黃很噁心,破麻、不要臉、長得醜整天裝可愛。
    左眼到右眼要搭Uber這些字眼。
    在這中間也跟對方試著說請不要再攻擊到家人怎樣? 截圖備份。
    想試著讓匿名者不要繼續惡言相向,只是因為是匿名的關係吧?
    他就直接回不要一副自己很行的樣子,認定匿名你也不知道我是誰?
    也拿他沒辦法。
    到後面甚至把我外甥女的本名都直接打在上面。
    直接要我外甥女閉嘴,無法接受他的講話就關掉。
    試問真的只能拿這位匿名者辱罵而無法對他怎麼樣嗎?
    加上他都講出我外甥女的名字了,就可以知道這位是認識的。
    只是不想讓我們知道才匿名。
    想請教律師們這位匿名者以上的這些發言? 老實說真的不好聽。
    也讓我們覺得很不舒服,加上又不知道是誰?
    若想要對他提告,是不是無法告? 因為是匿名,也不知道對方IP...
    懇請律師們幫幫忙,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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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1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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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法知道被告是誰,無法提出告訴,且此類案件無法請求檢察官調閱IP位置,所以確實難以追究對方責任。

    2、建議應該先截圖蒐證,倘若我方查得對方是誰,就可以提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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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1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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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您好:

    若對方是以公開留言的方式辱罵外甥女

    可能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

    至於對方是以匿名的方式

    您仍可以先蒐證後提告

    提告後警方會以偵查方式協助找出匿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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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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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1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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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8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及是否符合”公然=不特定人的共見共聞”抑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且是否有可得誹謗之人或可得特定誹謗之人?而論,因您並無說明本件上下文義,是無法與您較詳細說明,倘依您所述文字對方是可能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惟本罪最重本刑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倘您提出告訴,偵查機關函請IG提供對方IP,可能會被以個人資料保護法拒絕,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沈明顯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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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1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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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Iam216 的發言內容:

     

    律師們,你們好。
    問題是這樣,我的外甥女(17歲)透過I ... (恕刪)

    1、當您面對法律紛爭時,莫急、莫慌、莫害怕,冷靜面對,妥善處理
    2、先將您面對的法律問題的原始起末,故事情節,簡單扼要以筆記方式寫下來。
    3、可以先上網尋找相關資料,預做準備。
    4、或其他可以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管道,尋求與您面對的類似法律問題相關的釋疑與解答。
    5、確認一位您最值得信賴的律師。於訴訟前事先沙盤推演,蒐集證據,大量查詢與您面對的法律問題之相關法院判決,分析此類案件所需要的有利訴訟資料、對造會提出如何提出攻擊,您應如何提出有效的防禦方法
    6、訴訟進行中,與律師保持良好的溝通,針對法官審理時提出的爭執問題,提出最有利的答辯與準備,使法官形成對你有利的心證,獲得勝訴或有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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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am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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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2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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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的很謝謝各位律師們的回覆。

    我外甥女有截圖備份。

    而匿名APP上的留言也因為我外甥女暫時關版,讓那位匿名者無法繼續用言語攻擊。

    連之前他所留下的發言也無法刪除。

    不知道這些是否算是蒐證?

    如果要去警局的話,是不是只要跟警方說我要提告就好?

    連同截圖備份跟手機裡的對話內容都給警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