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了一間店面前後有路土地權狀是35坪
但過戶完成後計算權狀的建築物面積後
發現建物只有26坪
中間差異了9坪不見了
已要求鑑界
但前面是中山路的大馬路
後面是汽車可以通行的巷道也有住戶
有被仲介欺騙的感覺
仲介完全沒告知土地問題
屋主也刻意隱瞞
如何求償
或如何訴訟不買了
但這兩天已過戶
過戶時當場才計算建物使用執照發現問題
立即提出鑑界
仲介不是應該有告知責任嗎
我只能默默的接受這件事嗎
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益
感激不盡
1. 如果坪數根買賣當時約定不同 買賣標的物有瑕疵 依法可以解除買賣契約或減少買賣價金 契約解除後 你就可以請求對方應返還你支付的價金 2.另外如果你認為仲介有刻意欺騙的行為 這部分你可以考慮對仲介請求賠償損害 3.建議你還是先通知原所有權人現在的情況 等對方回應後 再決定是否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土地房屋買賣裡,短少坪數是重大瑕疵,買家依法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特別你的案件還短少這麼多,應該已經構成解約事由,
即使無法解約,亦應減少價金,
另房仲應有未能善盡告知義務的債務不履行情形,建議瞭解後再決定是否一併要求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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