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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上訴

  • 等風的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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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2-22 13:27 
  • 文章人氣:308
  • 個人積分:50
  • 影問酒駕上訴  從簡易庭 上訴到地院! 可是這次開庭 怎麼沒有程序準備庭.直接開審理庭! 程序上  是這樣嗎?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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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2-2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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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法官若認為上訴理由單純的話,確實是會直接開審理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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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2-2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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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273條:法院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傳喚被告或其代理人,並通知檢察官、辯護人、輔佐人到庭,行準備程序,為下列各款事項之處理:

    一、起訴效力所及之範圍與有無應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法條之情形。

    二、訊問被告、代理人及辯護人對檢察官起訴事實是否為認罪之答辯,及決定可否適用簡式審判程序或簡易程序。

    三、案件及證據之重要爭點。

    四、有關證據能力之意見。

    五、曉諭為證據調查之聲請。

    六、證據調查之範圍、次序及方法。

    七、命提出證物或可為證據之文書。

    八、其他與審判有關之事項。

    於前項第四款之情形,法院依本法之規定認定無證據能力者,該證據不得於審判期日主張之。

    前條之規定,於行準備程序準用之。

    第一項程序處理之事項,應由書記官製作筆錄,並由到庭之人緊接其記載之末行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第一項之人經合法傳喚或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法院得對到庭之人行準備程序。

    起訴或其他訴訟行為,於法律上必備之程式有欠缺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以裁定命其補正。

    是準備程序並非係法院審理一定進行之程序,本件上訴爭點應就一審法院判決內容不符部分作為抗辯,並非爭執程序問題,因您並未說明本件為何上訴?是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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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2-22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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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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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2-22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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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牛奔馬耀行千里,鳳舞龍飛上九霄

    金牛開出豐收景,喜鵲銜來幸福春

    春歸大地黃牛躍,神輊人間紫燕飛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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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2-23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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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0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 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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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2-2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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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刑事訴訟採直接、言詞審理主義,審判之法官原則上須在公判庭上直接聽取訴訟兩造當事人所為攻擊、防禦之言詞、舉止,以獲得心證,但為期審判順利起見,例外得先以庭員一人為受命法官,於審判之前,進行準備程序,處理審判前之預備事項,觀諸刑事訴訟法第273條關於準備事項及第279條關於準備程序之規定,皆係「得」,而非「應」即明。是合議庭全員逕行審判程序,並在公判庭上踐行調查事項,而不先由受命法官以準備程序之方式處理,不生程序違法或剝奪、妨礙被告訴訟防禦權之問題(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066號判決要旨參照)。
    2. 酒駕上訴雖未經準備程序,逕行審理程序,依上開說明,自無違法之處。若需提供協助,請洽本所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請鍵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幫助。
    3.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
  • 趙浩程 (Jayden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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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2-2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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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3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41號
  •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