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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親戚騙取印鑑證明,過戶名下房屋

  • 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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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2-19 05:36 
  • 文章人氣: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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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請問

    因為先生與他的親姑姑共同花費買來一間公寓大廈,房屋講好是買在先生的名下,全額買下無貸款問題,是一起住的,去年因常常爭執,先生的姑姑騙取先生的信任,去申請了印鑑證明,自行去把房屋過戶自己名下,過戶幾個月後,先生意外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姑姑偷偷過戶,要求姑姑在今年把房屋過戶回來,日後不再追究,一樣一起生活,但姑姑目前還是不肯,想請問訴諸法律,能否把房子要回?!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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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2-19 09:45 最後編輯日期:111-02-1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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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3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親戚可涉犯偽造文書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2.但如果希望要回房屋,因為程序複雜,建議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當初的過戶無效,要求塗銷登記。並將房屋返還登記給您先生

    3.本人有辦理過類似的案件的經驗,如果對於提告細節或程序不清楚,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王奕淵 (王奕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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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2-19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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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對方行為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偽造文書)的問題,可後續考慮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在該案刑事案件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二審刑事判決終結前)就其損失向對方請求損害(財產損失)賠償責任。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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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2-19 12:04 最後編輯日期:111-02-19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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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

    • 1.刑事部分可以提出告訴,和解條件是命對方限期辦理移轉不動產登記。

    • 2.民事部分提出過戶無效訴訟恐怕太晚,若對方透過不動產貸款或是移轉處分可能更麻煩可以考慮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保全房產程序。

    • 3.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參考。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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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2-1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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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第 217 條: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再按「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須釐清您先生有無同意或概括授權辦理事項?此部分須注意要如何就爭點部分去釐清,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先生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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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2-19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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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如先生僅係單純交付印鑑證明,且有例如共同負擔買屋價金 使用居住等事實,則可有相當程度證明並無任何贈與或其他法律上原因移轉房屋所有權,可提出相關民刑事告訴,以維自身權益.

     

    2建議與律師會面諮詢詳談,以利完整評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t710052105@gmail.com)、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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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2-19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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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由(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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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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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2-19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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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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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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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閣下所陳述的問題,為確保自身之權益,建議聯繫→本律師團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亦可鍵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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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