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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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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9-24 13:29 
  • 文章人氣:179
  • 個人積分:4
  • 如果對方再婚,對方的配偶是能夠強制將我的小孩帶走的嗎? 監護改定如果雙方簽訂協議書,還需要共同去戶政辦理嗎?還是可以單方帶著協議書自行辦理?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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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9-2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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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972
  • 律師評價:17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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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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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9-2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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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目前子女的監護權人為生父母其中一人還是生父母二人,可查閱戶口名簿記事欄。如果之後想協議改定,除了要簽署協議書外還要共同前往戶所辦理,或用委託書委由其中一人前往辦理。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0966465007諮詢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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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9-2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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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強制執行法第4條:強制執行,依左列執行名義為之:

    一、確定之終局判決。

    二、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

    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四、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五、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

    六、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

    執行名義附有條件、期限或須債權人提供擔保者,於條件成就、期限屆至或供擔保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執行名義有對待給付者,以債權人已為給付或已提出給付後,始得開始強制執行。

    第14條:執行名義成立後,如有消滅或妨礙債權人請求之事由發生,債務人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以裁判為執行名義時,其為異議原因之事實發生在前訴訟言詞辯論終結後者,亦得主張之。

    執行名義無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者,於執行名義成立前,如有債權不成立或消滅或妨礙債權人請求之事由發生,債務人亦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提起異議之訴。

    依前二項規定起訴,如有多數得主張之異議原因事實,應一併主張之。其未一併主張者,不得再行提起異議之訴。

    第 18 條: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

    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

    是首先,需有上開強制執行名義,方能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私人協議並無強制力;再者,您可以訴請法院就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擔任裁定,並蒐集對方有侵害未成年子女教養之證據,並可向法院聲請定暫時處分,因您並未說明清楚相關內容,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王奕淵 (王奕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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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9-24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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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099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您好,您的問題需視具體個案或有關資料提供給律師審閱、諮詢,並針對您的法律問題找尋對您有利的方向。

    建議您於平日來電與我們事務所人員聯繫(03-3411865)

    E-mail信箱:gto418_guy@yahoo.com.tw

    LINE帳號:(bio0213) 謝謝。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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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9-24 20:1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4744
  • 律師評價:184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對方配偶不能擅自帶走小孩

     

    2、如果要變更監護權,要由雙方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不是一方就可以辦理

     

    3、您可以向法院提出酌定探視方案,並聲請交付子女讓您看小孩或者把小孩帶回家過夜

     

    4、本律師擅長處理子女監護權、探視權等問題,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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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9-24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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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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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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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9-25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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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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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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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9-2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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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61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建議釐清目前親權狀態
    先協商出雙方都可接受的親權與會面交往,協商成立後也可相約法院作調解筆錄,效力較為穩固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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