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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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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0-08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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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2
  • 律師您好:如果被告對方  二審判決無罪駁回

    提刑事附帶民事也被駁回,還有辦法向對方討回被人頭帳戶詐騙的錢嗎?還有機會嗎?

     

    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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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0-08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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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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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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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0-08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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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9719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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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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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0-0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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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4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本律師經常處理詐欺求償的案件,經驗豐富。

     

    2、您仍然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被告賠償您的損害

     

    3、如果對於提告求償的流程不清楚,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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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0-08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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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954
  • 律師評價:17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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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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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0-0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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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4696
  • 律師評價:466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185條: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第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第 213 條: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是本件需釐清對方有無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您的權利?抑或有無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您可先向在地區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劉添錫 (劉律師/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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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0-08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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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 │ 律師證號:(79)臺檢證字第1156號
  • 您好: 

    關於您詢問的案件,建議先將案件相關資料及證據整理,並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透過專業的程序處理,能爭取更為有利的案件結果。

    慈律律師事務所,協助您處理一切法律上的大小事務
    歡迎預約現場或線上免費諮詢 

    執業範圍全國皆有包含

    [聯繫時請先告知姓名、地區、聯繫方式及簡述遇到的案件狀況]
    專人免費諮詢服務LINE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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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698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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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律律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45號2樓(新北地方法院-本院斜對面)

  • 本事務所提供現場及線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各縣市民眾預約。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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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0-09 22:17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9719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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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  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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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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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0-1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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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8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您好,根據您的敘述,您仍有機會循民事訴訟取回金錢,建議您盡速攜帶資料前來本所與律師詳談,讓律師協助您釐清事實並安排最佳解決方案,以維護您的權利。

     

    以下為本所成功案例:

    遭以投資詐騙台幣7000萬元,律師協助求償勝訴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alicelaw.com.tw)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黃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合作團隊)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學經歷 

    【學 歷】

    政治大學法學士

    成功大學法學碩士

    【專業資格】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經 歷】

    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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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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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10-13 17:43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49654
  • 律師評價:1385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錢還在戶頭裡面,可以以不當得利請求對方返還款項。

    2、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