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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第三方詐騙,目前收到刑事庭傳票調解和開庭,請問接下來該怎麼做?

  • 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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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4-08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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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案發過程: 2022年4/5於臉書社團購買hermes包包遭受第三方詐騙,金額$99000。 嫌犯私訊我包包照片,我看完覺得ok,請他給我帳號,但嫌犯給的是台北某間通訊行的帳號(此時我並不知情,以為是賣家本人帳號) 主嫌-陳嘉x請我匯款後,再請共犯-洪偉x至通訊行取走兩支手機,爾後我發現不對、便請求退款,嫌犯便以工作忙及其他理由不退款。 本人於2022年4/7報警。 之後警方表示有抓到主嫌及共犯,兩位嫌犯有認罪。我在2023 1/11到桃園開庭有提交刑事附帶民是訴狀,提告主嫌陳嘉x以及另一人。但目前都沒收到桃園法院通知。 另外有收到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移送併瓣意旨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三月底收到台北法院電話,說對方想調解,爾後我收到刑事庭傳票要調解以及開庭。 請問各位律師: 若我前去調節,可否請他當場返還$99000? 我不接受分期,畢竟他們可能之後會搞消失! 請問調解需要律師陪同嗎?4/16開庭我還需要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嗎?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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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4-08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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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1項: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是本件需先釐清處犯罪地為何?倘無法得知,會以被告住居所地法院為管轄;再按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第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39-4條: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是本件須釐清行為人有無使用詐術使對方受有財產損害之刑事詐欺?您可以聲請調查證據並將您與對方的對話紀錄保存,待檢察官開庭時作為證據,且調解非有強制力,倘行為人不願意給付,您只能在日後地檢署起訴後以刑事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抑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因您並未說明清楚相關事實及內容,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鐘晨維 (Q毛律師鐘晨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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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4-0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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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 │ 律師證號:111臺檢證字第16822號
    •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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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福您萬事如意

  • 吳于安 (吳于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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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4-0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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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37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214號
  • 如果您的案件目前程序是在刑事一審,為了能趕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之前提附帶民事,建議盡快提出,同時調解您也可以出席並提出您的條件,一併進行,再請提供詳細資料,以利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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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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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4-0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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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金額不高,您可以要求當場付清。

    2、如果您之前是起訴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這樣就算是符合程序了,不用重複請求,如果很擔心,您可以跟書記官聯繫確認有沒有收到。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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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4-0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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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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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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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4-0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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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32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詐騙案件,協助不少被害人求償

     

    1、您可以要求全額賠償,但也需考慮到對方無法賠償時的替代方案,例如分期付款

     

    2、另外,建議您仍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否則調解或和解不成,仍需透過訴訟求償,以確保您能求償您的全部損失

     

    3、如果不知道該怎麼談調解或者求償,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罐頭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洪維廷 (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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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4-08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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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8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

    1.建議您盡快透過律師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及處理調解之相關事宜,以維護您的權益。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劉芳茵 (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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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4-0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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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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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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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4-09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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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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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黃國政 (黃國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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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4-10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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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0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有許多成功經驗,可以與您分享!

    然而,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