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修譽律師你好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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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6-0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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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您僅使用數張相片和約100字以內的商品說明,就要求10萬元和解金,在比例上,可能是比較高了些。但是一般和解,只要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和解的價格本來就是依市場機制及雙方能力為衡量的。至於律師費用,一般原則上是不包含在訴訟費用的,對方縱使勝訴仍然不能要求您負擔律師費用。另外,平行輸入之正品原則上只要不是仿冒,且未引用原廠商標及說明著作,確實是不違反商標法和著作權法,而且您在此也是刊登自己拍的相片,也無侵害著作權的問題。所以對方如果針對您自己拍的相片來主張著作權或商標權,都是可能不會成立。
(參照著作權法第87條第1項第4款)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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