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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承辦之公務員發函偽稱已依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罰則」對違規者開罰,實際卻未罰,該公務員及其主管要負什麼責任?

  •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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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31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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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該罰而不罰,則該不罰之行為對於原本應受罰者顯係一種利益,故其間恐有圖利問題。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