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說要付運費卻沒付可以告她嗎.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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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6-1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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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要成立刑法詐欺得利罪,對方必須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得財產上不法利益。如果對方在答應負擔郵資時就不打算付費,且得到財產上不法利益,才有可能會成立詐欺罪。不過要證明對方在一開始就有詐騙運費的意圖,是比較不容易的,所以這種情況通常會被認為是民事糾紛。雙方既然約定由對方支付郵資,如果你有留存電子郵件當作證物,而且金額如果很大,是值得處理,而不會超過處理程序費用的話(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等費用),您還可以向對方主張民事責任,請求對方支付相當於郵資的金錢。
(參照刑法第3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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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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