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真的不用全數歸還嗎?
- 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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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4-05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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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您好!不好意思想請問您們,因為我男朋友的媽媽目前上班的公司已經常期沒有固定付支薪水,且積欠40幾萬~50左右,但每每在問起積欠的錢何時還的時候,老闆娘都會很不客氣的說,我現在有沒有錢妳又不是不知道,妳最清楚了,還有常常連其他廠商在催繳貨款的時候,都是我男友的媽媽在擋的(因為她現在算是公司第2大的人,但不是負責人喔,只是老闆娘都會推她去處理)這幾日老闆娘又打電話來要借錢,我男友的媽媽說她這個月的信用卡還沒有繳,所以實在無法在借她任何錢了,加上最近阿姨家有白蟻,需要一筆錢來處理,但老闆娘每在要跟他催還錢的時候,她都一直推辭,還說,反正她現在沒有錢,如果一直跟她要,她最後就去申請破產,這樣我們也只能拿到3成!!!
律師這實在是太不公平了,明明就是她欠錢,真的可以像她說得不用全部還嗎???這樣也未免太不公道了!
所以想問您,如果最後她真的還不出來去申請破產,我們就只能拿到3成嗎?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本該是我們的錢歸還呢?
老闆娘有車子,房子 ,但卻還不出錢來,是不是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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