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與房屋所有權人不同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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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4-1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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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大伯父先於你祖父死亡,針對你祖父的遺產,他的子女可以按照代位繼承之規定,承受其應繼分。
2.如果是在房屋繼承後,要以分割共有物之訴來處理無法協議分割之狀態,並主張由土地之所有人來取得房屋全部的所有權當然可行,不過後續你的父親可能必須提供合理金額以補償其他繼承人,如此才算是公平之分配方式,而得以獲得法院採認。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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