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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神明打造金牌遭人以安全為由保管要求回復原狀案

  • 謝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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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2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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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個人與其兄弟姊妹長年在外,家父獨居南部,其友人以安全為由將長年懸掛於家中神明廳之媽祖神像金牌取下,向其父聲稱暫置銀行保管以為安全,令其回復原狀未果,聲稱取得家父同意,但是其金牌非家父打造,係多年前先母集眾人(我們兄弟姊妹共同合資)小額贊助金錢打造之金牌,應非1人即可決定,懇請賜教!謝謝。

  • 王耀星 (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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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27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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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謝曜任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個人與其兄弟姊妹長年在外,家父獨居南部,其友人以安全為由將長年懸 ... (恕刪)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確如您所述對方恐已構成侵占罪!若對方經催告後仍執意不還可提起刑事侵占告訴!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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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27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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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名父親的友人涉及侵占罪,建議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如對方仍置之不理,則可提起刑事告訴追究其責任,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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