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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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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0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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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在警察面前罵被告垃圾,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本罪為告訴乃論罪,對方至遲應於事發後六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至於您所提到的侵占罪,如您欲以告訴人的身分提起刑事告訴,仍須遵守六個月的告訴期間(自您知悉犯罪事實及犯罪人時開始起算),因此並不建議您等到對方的告訴期間經過才提告,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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