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於父親生前遭姐姐偷偷以買賣方式辦理過戶,我與母親是否還能主張相關權益
- 劉家宏 (劉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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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5-1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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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friendl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父親有房子乙棟,在其快往生前遭姊姊以極低於市價的金額偷偷以買賣方式辦理過戶,而我個人曾經對本棟房子繳交過六年的房屋貸款,本人與本人母親,是否還能對本棟方屋提出遺產分配的權利,我個人是否能對已繳交的房貸要求償還等動作。
各位律師好,
想請教父親有房子乙棟,在其快往生前遭姊姊以極低於市價的金額偷偷以 ... (恕刪)
1.[遭姊姊以極低於市價的金額偷偷以買賣方式辦理過戶]所以父親當時並沒有任何移轉房屋的意願? 所謂極低的市價和實際價值相差多少? 稅金部分當時如何處理? 過戶相關文件當時是父親簽的還是另有代理人簽的還是姊姊盜簽?
2.上面那些事實相當重要,如果可以證明父親當時沒有移轉房屋之意願,得向法院主張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那麼這間房子就應該併同列入遺產分配。當然這之間就存在你要求對方支付多少價金和解之空間。
若您案件在南部,建議親詢,確認案件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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