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未成年懷孕墮胎問題.
- 希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5-20 07:16
- 文章人氣:2145
- 個人積分:14
-
律師你好:
我身邊有個男生朋友
去年八九月份不小心把他女朋友弄懷孕了
懷胎兩個多月後女方家長帶她去墮胎
但當時會發生性關係都是你情我願的 兩方都同意 並沒有誰強迫誰
5/28要開庭 由於他個人很擔心 所以我想先詢問看看開庭結果大概會是如何
當時女方好像14還15歲吧 男方剛滿16歲
請問這樣男方會被關嗎? 大概會背判哪些罪刑呢?
女方的媽媽是同意他們交往的,但爸爸不同意
女方也有和男方傳些簡訊能證明是心甘情願的
請問到時開庭讓法官看這些簡訊是否有用?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了.....
越詳細越好! 辛苦了謝謝~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5-20 09:03
- 文章人氣:624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在沒有違反對方意願的情況下,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本件即便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仍觸犯刑法的規定,惟男方未滿十八歲,可減輕或免除其刑;本件既然即將要開庭,建議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劉韋廷 (劉韋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5-20 13:44
- 文章人氣:543
- 個人積分:1120
- 律師評價:191 │ 律師證號:94臺檢證字6462號
-
您好,
1.就算是心甘情願,男方也可能會觸犯刑法第227條第二項,也就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者為性交(如果是強迫的話就是直接強制性交罪了)。但因男方行為時剛滿16歲,依據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是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的;另外第229條之1也規定此時是告訴乃論,所以如果可以和解的話,對方是可以撤回告訴的。
2.至於簡訊的部分,主要是讓法官有更多可以依照刑法第227條之1去減輕或免除男方刑責的依據,如果雙方對於曾經發生過性關係已經沒有爭執的話,就建議把簡訊提出。
-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www.taipeilaw.com
第 1/1 頁
- 1
共 5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