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可可 102-07-30 13:04

我今年20歲,認識了一個17歲的女生,她之前有翹家的紀錄。我跟她在一起之後,我在外面有租房子,她來住我家,這段期間我們有發生性關係,但是是你情我願的情況,而且她住我家也常常回家拿衣服。她回家要出去住她媽媽知道且並沒有阻止她。現在要分手她媽媽要告我
請問我這樣會吃上甚麼官司?和誘罪? 

 對方是可以提起和誘罪告訴,不過根據你的陳述,只要小心應答,應該是不至於起訴。

可可 102-08-01 01:32

所以我不一定有罪?

還是我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3:09

滿16歲以上又適合意性交不會構成妨害性自主,但對方家人可能會告你另外一條和誘

Annita Huang 102-07-13 20:40
律師,您好 家裡長輩與鄰居幫傭交往多年,前些日子幫傭到家中發生性關係,而發生關係後疑似有流血狀況,爾後對方帶警察到家中拍到流血的證據,且與長輩索取2萬元現金,索取不成,幫傭與其顧主向長輩提出公訴罪 想請問律師幾個問題: 1.公訴罪是否可以私下合解? 2.此案件乃為正常交往之情事,且在交往期間與長輩經常索取現金,那是否可以告對方詐欺呢?
陳振榮 (陳振榮) 102-07-15 00:38
1.妨害性自主罪原則上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縱有和解 國家亦應進行訴追 惟和解可做為輕判之因素 2.先前相處情況(例如金錢餽贈)不盡然可以作為合意性交之推論 然須參考其他客觀事證 如依你所述 該二人若為合意性交 應有其他客觀事證可以去詳察
曦曦 102-06-29 22:08

我的哥哥〈今年二十九歲〉今年4/21與一個剛滿十七歲的高中女生發生性關係 而後5/5又發生第二次關係 兩次都是女生主動跑來我們家 後來女生的媽媽在六月初打電話給我哥哥 說是她女兒懷孕了 提到可以的話 可以先包個紅包給他們家算是表示一點心意 我哥哥也把這段對話給錄下來了 但後來證實那女生根本沒懷孕 我哥哥覺得他們家是要藉此敲詐 所以電話一概都不接 過沒多久 就接到女方家向法院提出告訴 那女生也做筆錄說我哥哥是有脅迫她與他發生關係 哥哥被檢察官傳去問話 哥哥把從認識那個女生的所有經過全部老實講 也提供了那段與女方媽媽的錄音檢察官 更提供他與那女生的通聯簡訊紀錄  我想問  女生是否也要提出有無被脅迫證據才能定我哥哥的罪?  我哥哥要提出哪些更有利的證據才能戳破那女生的謊言?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哥哥目前已被列為強制性交罪之被告,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且針對上次偵查庭之偵訊程序詳細釐清討論,以維護您哥哥之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30 01:49
回覆 曦曦 的發言內容:

我的哥哥〈今年二十九歲〉今年4/21與一個剛滿十七歲的高中女生發生性關係 而後5/5又發生第二 ... (恕刪)

您要拿那些通聯簡訊律師研判。

本所按讚諮詢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煞祿 102-07-21 11:56

對方女生 未滿18及20

你哥哥很吃虧喔

Kevin 102-06-20 17:51
我的兒子剛剛高職畢業,與同班同學談戀愛於三個月前發生性關係,發生當時男生18歲又5個月,女方再5個月才滿18歲。對方家長若提出告訴會成立嗎?我們會有任何責任嗎?可能會有什麼結果與判決? 為兩情相悅並無任何脅迫或交易行為,對方家長要求一定金額的所謂和解金是成立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雙方均已滿十六歲,且屬合意性交的話,即不會構成刑事強制性交罪,但民事上仍可能會構成侵權行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P 102-06-12 17:01
她從去年開始和我哥交往,不但未成年並長期離家不回,學校也經常不去,她的家人也管不動她
還很自以為是將我家當她家,我跟我媽趕過她,但她就是死都不走
她還因為我們要搬家,還擅自將她在阿嬤家的狗接過來我們家
隨便大小便後還不清,還要我們清,到底是誰的狗,也沒有人允許她養
她們上禮拜吵架,將我家的東西弄得一團亂後說: 「把東西都把弄壞,你媽就會把東西都丟掉,你們就都不用搬了」 她已經毀壞很多東西,都沒跟她計較,但她說這句話,讓我和我媽真的很生氣 如果還有下一次,就真的會告她毀損 我想知道,她這些行為如果要告,可以告她幾項 至於我哥,他已經成年了,自己做甚麼事情他自己知道,對方家長反告我們也無所謂 關於她,她的家人知道她離家,我也曾把我家住址給她的家人,但她的家人沒有來找她的意思  關於我哥,跟他說一句話就罵出髒話,跟他溝通真的也很困難。家人和朋友,都視是朋友為第一 而她們有沒有性關係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們常常關在房裡

如果對方未滿十六歲,與她發生性行為是有刑事責任

如果對方已滿十六歲,那麼你要趕緊通報她的家人把她領回去

否則,對方會有藉口告你們和誘未成年人離家罪

憶風痕 102-05-23 23:39

 不好意思打擾您~因不會寫和解書內容所以在此耽誤您寶貴時間!! 謝謝

  我女兒因未滿18歲與男方發生性關係且有了身孕,本人只要求的條件 (我女兒在墮胎的期間所有費用。如:醫療費用、月子中心療養費用,願意全部支付的話,我不會追究其他責任) 此外~我沒過份的要求男方其他賠償..只有女兒身體方面不要以後有什麼問題,男方也認為這些條件是合理的也是他們該負責的問題...

 我以滿意的接受了對方誠意..所以兩方要以切結書做為保障~ 以免日後發生任何糾紛的可能

我除了以上條件外 沒有要求金錢上 或者其他要求賠償問題 而男方也釋出該有的誠意 ~切結書該怎寫才好呢?

PS:我沒有提告或者報警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03
回覆 憶風痕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打擾您~因不會寫和解書內容所以在此耽誤您寶貴時間!! 謝謝

 

建議您直接找律師委任代撰和解書,並請對方一同到場簽約,而不是在網路上詢問,沒有律師敢在沒看到事證內容就直接幫您擬契約,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找個律師幫你寫、幫你談
這樣最有保障

102-05-20 07:16

律師你好:

我身邊有個男生朋友

去年八九月份不小心把他女朋友弄懷孕

懷胎兩個多月後女方家長帶她去墮胎

接著女方的姑姑要告我朋友強姦 甚至要求賠償20萬

但當時會發生性關係都是你情我願的 兩方都同意 並沒有誰強迫誰

5/28要開庭 由於他個人很擔心 所以我想先詢問看看開庭結果大概會是如何

又觸犯了哪些刑法民法的 ....

 

當時女方好像14還15歲吧 男方剛滿16歲

請問這樣男方會被關嗎? 大概會背判哪些罪刑呢?

女方的媽媽是同意他們交往的,但爸爸不同意

女方也有和男方傳些簡訊能證明是心甘情願的

請問到時開庭讓法官看這些簡訊是否有用?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了.....

越詳細越好! 辛苦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男方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由於女方未滿十六歲,所以本件仍涉及強制性交罪,但本件屬告訴乃論之罪,仍可以和解撤告,至於簡訊的部分,仍然可以當據供法官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在沒有違反對方意願的情況下,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本件即便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仍觸犯刑法的規定,惟男方未滿十八歲,可減輕或免除其刑;本件既然即將要開庭,建議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就算是心甘情願,男方也可能會觸犯刑法第227條第二項,也就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者為性交(如果是強迫的話就是直接強制性交罪了)。但因男方行為時剛滿16歲,依據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是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的;另外第229條之1也規定此時是告訴乃論,所以如果可以和解的話,對方是可以撤回告訴的。

      2.至於簡訊的部分,主要是讓法官有更多可以依照刑法第227條之1去減輕或免除男方刑責的依據,如果雙方對於曾經發生過性關係已經沒有爭執的話,就建議把簡訊提出。

102-05-21 21:33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就算是心甘情願,男方也可 ... (恕刪)

律師你好

那請問是否會被關呢?

大約判多久?

Xiao Mao 102-05-12 15:47
律師你好 請問.....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1.性行為方面沒有問題 因為都自願 且沒有對價 2.可能會提告和誘罪 至於是否成立還是看你們個案情形
Xiao Mao 102-05-12 15:43
請問......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如果對方已滿16且係自願,不會有妨害性自主的問題。誘拐(或稱和誘),需視有無引誘對方脫離家庭之行為而定。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Xiao Mao 102-05-12 15:40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12

雙方都滿16且自願不會成立犯罪

Xiao Mao 102-05-12 15:26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由於你們都已經滿十六歲了,因此你們合一的性交,並不至於構成強制性交罪。不過,如果你有要求對方離家和你同居的行為,那有可能會構成和誘罪喔!

煞祿 103-01-24 13:32

補充一點 要是你獲得緩起訴的話 有一段時間也是要找觀護人報到的

阿蟲 102-05-11 08:31

您好:

是這樣的..

男方滿20女方滿16未滿18

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女方母親逼問下得知。
目前懷孕7個月...

請問女方家長要告男方的話,要如何提出?需要人證、物證嗎?

請問有哪些刑法民法??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09:47
回覆 阿蟲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是這樣的..

男方滿20女方滿16未滿18

... (恕刪)

告什麼?只要性行為時滿十六,就沒刑責。

民事上當然就是要求扶養費。

如果有疑問,可與本所律師預約面談。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甄 102-04-16 09:17

您好:

      如果未滿16懷孕,女方己向警方報案.檢體己呈檢警.並於這個禮拜檢方己向被告開偵查庭.請問:

1.原告在筆錄當中.稱被告並沒有強逼發生性關係.原告父母親並沒有原諒被告.沒有一句抱歉.沒有協商.這樣刑期會減刑嗎?刑期多久?

2.己進司法.檢方會傳原告嗎?還是單憑被告說詞?偵查筆錄會寄給原告嗎?

3.若是要被告民事賠償.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己有偵字號).

4.民事賠償賠償多少?(一般案例)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男方是否已十八歲?依據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如係違反當事人意願而為性交,則應構成強制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者,基於偵查不公開,檢方並不會將訊問筆錄寄送給告訴人,偵查程序之所有調查內容,須待檢方起訴後,進入法院審判程序,得委請律師進行閱卷

本件既已展開偵查程序,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綠 102-04-14 21:14

對方是一名職業軍人 今年快要滿二十三歲 我和他是在網路上認識的 那時候我和他見面的時候是他剛滿21歲的時候 他打電話要我去屏東找他 我只好瞞著我的爸媽去找他 後來在他21歲生日的時候發生性關係(非自願性)當時我還未滿16歲 可是我現在滿18歲 交往的兩年以來 我父親都不知道我去找他 現在已經提出告訴 他在我17歲的時候又買酒把我灌醉又再次發生性行為不僅強迫我去信仰宗教 現在對方的母親口頭上說會負責任 可是她的兒子卻躲在軍中換手機號碼 她母親還想告我搔擾 因為我下去屏東去他家門口留下我的電話號碼 我可以告得成嗎?有留下酒瓶.保險套 對方母親知道後 打電話過來說她兒子會負責 結果她兒子換電話號碼 不回簡訊不回電話 之後他母親又打電話過來說:她兒子被他父親趕出去家門是我害的 又說不準她自己的兒子交女朋友 結果她兒子跑去交女朋友 而那個女生曾經在fb上說:不會介入我跟男生的關係 不會去插手管我跟男生的事情 結果現在那個女生想要寄密件給我父親 卻不知道我父親的名子(我猜她可能要給我父親看我在fb罵她是小三的事情 那個女生也有罵過我) 之後對方要求談判 結果對方傳簡訊來說行程取消 因為他的父親身體不舒服 帶他醫院看病 我父親就決定去警局提告 1.請問他這樣的行為已經確訂構成妨礙性自主了嗎? 2.交往兩年我父親都不知道 這樣算誘拐嗎? 2.我在fb上罵那個女生小三 對方也罵我 這樣那個女生會造成我的威脅嗎? 3.對方母親說話不算話 可以連他母親一起提出告訴嗎? 4.對方不知道我父親的姓名 寄得了密件嗎? 5.對方母親強制我信仰 這樣算強制罪嗎? 6.對方約好卻沒來 我先提出告訴 算毀約嗎?

 

小林 102-04-05 00:32

想請教律師,我去年在某個遊戲認識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相約見面後因一時衝動跟這名少女

發生性關係,事後少女有跟我要錢,後來這名少女因為進行網路援交被警方抓到因而供出所有跟

她發生過性關係的所有人,開偵查庭時我也跟檢察官坦承確實有跟該名少女發生性關係,請問這

樣會被判什麼樣的刑責,我沒有前科,只是因為一時的衝動事後也很後悔,不知道有沒有機會向

檢察官求情給予緩刑,我有正常的工作也有穩定交往的女友,不想因為這樣毀了生活,請律師

生給予我意見,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依據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本案涉及的刑罰處罰實屬不輕,又本案已進入地檢署偵查階段,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5 18:01
回覆 小林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律師,我去年在某個遊戲認識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相約見面後因一時衝動跟這名少女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您是否知情對方未滿十六歲,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部落格"。

本件其實在處理上您應當是在去警局或者地檢署做第一次訊問前就要找律師來幫您研議合理可行之答辯方向,不過目前既然筆錄已完成,而且也已經承認了某些事實,自然在事後很難全盤再去否認,建議您將訊問筆錄時回應檢警之內容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尋求律師協助後續處理,這樣應該才能保障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阿昀 102-03-15 19:07

我和我女朋友在16歲時發生性關係  雙方自願 
(強調16實歲、而且保護措施有做好 沒有鬧出人命,月經來過沒有在發生關係了)
被對方父母親知道了
如果對方要告會被判什麼罪 
請幫我分析一下

會不會留下前科呢?

還有如何和對方的父母親道歉
我是真的很愛她,她也很愛我 我也會負責到底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5 19:49
回覆 阿昀 的發言內容:

我和我女朋友在16歲時發生性關係  雙方自願 < ... (恕刪)

建議您當面跟律師諮詢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333幫您幫您】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02

雙方都滿十六歲又是男女朋友你情我願不會成立犯罪,不必過度擔心

臭臭 102-02-27 19:43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一下

當初有一位未成年少女

來我家 我有幫他愛撫 但下面沒有進去

這樣算事發生性關係嗎 

還有他父親說要談一談這方面的問題

跟我說 約個地方 要叫兄弟嗎

這樣算恐嚇

您好,

      1.撫摸未成年少女下體,在未侵入的狀態下雖然不構成刑法上的「性交」,但就算是在未成年少女同意的情況下,仍會依未成年少女是未滿14歲或者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分別構成刑法第227條第二項或第四項之猥褻罪,分別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以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至於女方父親如果只說要談一談這方面問題,沒有其他另外告知的話,很難構成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或許您會心生恐懼,但女方父親並沒有具體告知要怎麼處理)。

漢堡 102-03-03 13:52

 你說的未成年少女是幾歲?

只要未滿16...

有愛撫

就會有罪

ASH 102-01-31 22:17

 

簡單明聊的說

對方已經結婚了 但最近可能會跟我發生性關係

請問我該注意哪些事情避免之後被告

簡單來說就是如何把嘴巴擦乾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31 22:26

建議您不要犯罪。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28

既然知道對方有婚姻,就不要搞在一起,免得惹禍上身

show 102-01-19 02:04

您好!

女方是越南新娘,每天下午4點至隔天早上在按摩護膚店工作(有提供色情服務),並與客戶外遇,近期女方想把10歲女兒送回越南,但男方不同意,女方偷帶走小孩到機場,後被男方家屬在機場堵住帶回小孩,現小孩被男方寄養在小孩姑姑家.

1.男方並無女方在色情按摩店及跟客人發生性關係證據.

2.男方僅有從小孩臉書截取到一段對話,是女方利用女兒名字照片與不明男士下流的對話(有談到女方外遇對象),該不明男士截取這對段話圖片傳至小孩臉書並留言警告女方再不與他聯絡,他就要將這段下流的對話傳給女方外遇對象的老婆.

3.因女方曾欲將小孩偷偷帶出國,擔心再次發生,故男方現在不讓女方與小孩見面,女方一天至少打2通110叫警察到家中說男方不給她看小孩,說小孩她也有監護權,如男方不將小孩帶回給她顧,她就要提告男方.

4.今晚警察來到男方家裡要求男方將小孩帶回家讓女方也能顧,但一帶回女方即刻用越南話和小孩說"媽媽沒有見到妳會死掉,妳不回來媽媽就要走了,來嚇小孩不準再離開她身邊.

請問上述情況,男方可先讓女方不與小孩接觸嗎?同時著手進行離婚手續,因女方從事色情行業及外遇時,男方並無證據,僅有一段從小孩臉書截取下來的對話,也可以當做證據嗎?對於男方爭取小孩監護權是否有幫助?或是有其它方案或法條,可幫助男方盡早離婚並取得小孩監護權,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聲請小孩監護權,若您妻子確實有外遇及在情色護膚店工作情事,對於您所提的離婚訴訟聲請監護權,自然會很有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28

1.警方沒權利要求您帶回,必須是涉及刑事案件才行。

2.如果您確定有涉及色情,您可以向警方舉報,如果當場逮獲,必須遣返,對您是有很大幫助,且不必請到律師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邱邱 102-01-08 00:43

請問女友17歲 我28歲

但在雙方你請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且懷孕

有上網查過說可能會有"告訴乃論"之疑慮

是否可以明確講解?

另外~女方家長禁止我們兩個再見面~

如果再見面~會有什麼樣的問題?

他爸說如果再見面就要告我~

是要告什麼?有什麼罪跟條款是成立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發生性行為是在女方已滿十六歲,且雙方合意為性行為,基本上並無妨害性自主之情事,而本件女方的父親為阻止您們交往,可能會提告和誘罪,但由於女方未滿二十歲,所以民法上仍可能會有侵權行為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01-08 23:31

如果是合意性交且女生已經滿16歲,就沒有問題了,

至於和誘部分通常不太會成立,除非你斷絕了女生與家裡的一切聯絡,現在社會不太可能做到

ling 102-01-03 18:53

你好:我的姪子跟一個未滿18歲的女孩子發生性關係.而分手後女方得知自己懷孕.她謊稱她已把孩子拿掉.事隔半年她又跑來跟男方說她沒拿掉是騙他的.她要一筆遮羞費.我姪子也有給他.後來也不知怎的又跑去法院告我姪子妨礙性自主權.現在孩子生下來監護權在女方.但還不滿3個月孩子因為母親的疏失造成毯子悶死小孩而窒息死亡.這樣我們男方有無辦法解決此官司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女方當時滿十六歲,且是雙方合意發生性行為,則尚不構成妨礙性自主罪,所以男方應朝此方向去打,才能免除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meishop 101-12-17 16:23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備註一下 我現年36 女孩子今年八月剛滿16)

在今年6~11月之中有發生過性行為幾次,今年12月被他媽提告妨害性自主  我接到消息後 去警局作筆錄

女孩子在筆錄說我用強迫手段跟他發生性關係 可是我們之間的性關係的發生 是雙方自願才發生 並無強迫之手段

我知道我犯法 要如何將這場傷害降到最低  ,我不希望我家人知道這消息 ,加上我工作關係不能有前科 如有前科則可能工作不保 

請精通法律律師幫幫我 告訴我該怎麼作  才能降低這傷害 

回覆 jameishop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 (恕刪)

回覆如下:

您所述已涉及案情,建議您將發文隱藏,較為妥當。

可針對與對方和解、兩人合意所為這兩個方向去主張跟蒐集證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您們從事性行為時,對方仍未滿16歲,所以不論有無違反對方之意願,均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規定,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件若未違反對方之意願而發生之性行為,仍有爭取緩起訴之機會,故本件應蒐集您們網路留言資料,以便證明無違反女子之意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meishop 101-12-17 16:59
回覆 jameishop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個女孩子  時間久了 自然有交往行為< ... (恕刪)

不好意思 律師  想請教一下 從做完筆錄至第一次開庭前 想談和解 是否能到調解委員會 談和解

(因不知女孩子家地址)

 您好:

和解部分,建議您到偵查時,再向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

jameishop 101-12-17 17:3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和解部分,建議您到偵查時,再向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

所以?律師你的意思是 等到收到傳票後 再跟檢察官請求移送調解嗎?

 您好:

開庭時可以直接請求

jameishop 101-12-18 09:3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開庭時可以直接請求

哪請教一下律師,從做完筆錄檢察官開庭 一般都需要多少時間?

那流程為何勒?

就一般實務說來  緩起訴的機率大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1:56

女方筆錄都指稱是非自願的,檢察實務上,起訴機率很高,除非您能在偵查中能提出反證。蒐集留言記錄,並不能直接證明性行為當時女方是否自願。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BY 律通法律事務所

jameishop 101-12-18 13:05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女方筆錄都指稱是非自願的,檢察實務上,起訴機率很高,除非您能在偵查中能提出反證。蒐集留言記錄, ... (恕刪)

所以 蔡律師 照這樣說  我收集留言資料 也無法證明我沒強迫女方進行性關係

那所謂的反證是指什麼? 可以請你說明一下嗎?

泡芙 101-10-09 11:26
律師你好:我女兒在未滿14歲時與她男友發生性關係,她說第一次是她在說不願意的情形下發生的,後來5次都是在半推半就下發生的,那位男生只大她一歲,現在我們已經提告,我想請問:那個男生有任何刑責嗎?兩位都未滿16歲的情況下,是否只能和解收場?我是否一定要請律師幫我出面談?請幫我解答,謝謝~
兩小無猜的案件 這很難判斷誰是被害人 除非你能證明對方確實有強制行為 否則這種情況男方也才15歲 除非是強制性交罪 否則與幼女性交罪還是屬於告訴乃論的罪 18歲以下也需要依法減刑 還是看雙方家長要如何協商比較實際 重點應該是子女後續教育跟發展
你好 101-09-26 07:31

我想請問一下:男方(19歲),女方(16歲),兩人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女方母親逼問下得知。
請問女方家長要告男方的話,要如何提出?都不需要人證、物證嗎? 
男方有甚麼自保的辦法嗎?
關於刑責會是如何? 被告了會引響到事後找工作嗎?  

 法院對被告要做成有罪判決,必須要有充分的證據,沒有證據證據不足以認定犯罪,法院應作成無罪之推定。

所以,對方要告你當然要有一些證據

你應該先檢視一下對方可能有哪些證據,比如說有你的精液、你們在房間中一起拍的裸體自拍照片、或可以說明你身體的隱私部分的特徵、甚至有拿掉小孩等等。

如果對方確實有這些資料,那你應該要想辦法與對方和解,使案件不要曝光,以免將來被起訴並做成有罪判決。

阿偉 101-09-08 01:48

今年4月多.我接獲通知到警察局作筆錄~ 原因 妨害性自主. 那是去年的事情 去年2.3月跟我姪女的同學交往 後來因為他行為上及生活上都亂七八糟.常翹課逃學.有時搞失蹤.他家人還跟我要人!否則告我誘拐未成年!我身份是職業軍人.不想惹上麻煩.跟他提分手....從那之後就比較少聯絡了.但在今年4月就被通知去做筆錄.也通知我的部隊長官有這種事情 5.6月就去花蓮軍事法庭開偵查庭! 才開1次就偵查終結~接著就兩次準備程序 也聲請傳喚我姪女了解案情. ...起訴書收到 裡面說 1.那女生知道我房間的擺設位子圖 2.他去驗傷處女模破了 3.還有中午在房間有無發生性關係 等待證事項

 

 1我是承認因為它有來過我家 有睡我房間2.3次 不過因為我媽管很嚴 所以我沒跟他一起睡 我睡客廳 只有一次有跟她睡過 那時他跟她朋友第一次來我家我跟她也沒怎樣 2 他處女膜破 我根本沒跟他有性行為 (他跟我在一起之前就跟我村莊的男生發生過關係.也睡那男生家 那時我並不知情 他也隱瞞我 沒老實跟我 是到警察局才知道他跟她有過 ) 3她那時住我姪女家.那天中午確實有叫他來陪我.他來我房間 就只有親親抱抱那種情侶在一起的感覺 根本沒發生過性關係 也才待一下下就出門去打網咖 那時我姪女也知道 <這是我下次要去開庭的說詞 > 還沒跟法定辯護人談過

請問律師們 我還有什麼要注意的或說詞能證明我的清白 請律師們給我ㄧ些些建議 = = 我真的很無緣遇到這件事 她家人擺明要吃定我...

 你的案件如果遇到恐龍檢察官及法官,被判有罪的機會還是蠻高的。

你需要提出答辯狀,說明對方提的證據均不足以證明你有罪的說詞,然後主張無罪推定原則及法院實務的判決等作為你答辯的輔助理由,以降低你被判有罪的機率。

阿偉 101-09-12 17:23

 請問律師 答辯狀要怎麼寫 請律師寫打辯狀的費用大概多少?

L 101-08-29 22:02

之前去職業受訓5.5個月,要結訓時辦謝師宴(辦三桌 是包廂)後期s男同學假借敬酒名義s自己一人主動來到我們這桌 當時我們這桌原七人剩三人在 我們這桌都聽的到的聲音 對我說"你又可以跟t在一起了!!!" 當晚是t也錄取進同一間公司 ( t自己應徵 但t會是外部我在內部)第一時刻發愣 s講完後就杵在原地 一臉看我有何話好說 我覺得受辱 發愣完後覺得對這個人沒啥好說 就離開座位也離開包箱和其他人講話(ps t當時還是婚姻關係 我們曾經交往約一個月 也從未發生性關係分手三四個月但七人小組聚餐唱歌還是常一群人出去)而也沒打算交往呀

問題一:(1)如果我當場質問它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或是對他說(2)"有同學說 你追不到我 你得不到我就毀了我" (3)都沒人要跟你在一起呀?!(1)(2)(3)請問會有何法律後果嗎? 畢竟 對方這種行為不是一二次了 之前更嚴重 T除了全班都聽的到; 還是會覺得提告走法院要等很久,還是對自己名譽損害比較久

問題二;這樣能直接報警嗎?...讓我比較不能判斷 是s這次是我們這桌都聽到還不是全班 我們這桌冏樣 有算犯法嗎 ? 如果有有哪些罪名?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算嗎 ? 如果只有人證呢.....還是要有錄音比較確認 再煩請回答..謝謝!

瑋瑋 101-08-28 09:22

請教律師:女孩在滿16歲的時候跟她男友發生性關係
然後在滿18歲的情況下墮胎,這樣可以告她男友嗎?
可是她現在已經滿21了.這樣有追訴期嗎?可以告嗎?需要哪些文件?

18歲時這位女孩懷有身孕的時候男方堅持要女方拿掉小孩(男方的母親也知道此事確一起要求女孩把小孩拿掉),請問這樣的話犯了甚麼罪,女方拿掉小孩時男方家長也並未做到幫女方調養身體之責任,如果現在要求索賠的話是否可以,因為這是有關於女方的身體健康狀況以及女方的權益,請問律師應該要怎麼做,是否可以提告,但事情已經過了三年是否還可以追究法律責任,需要甚麼相關證明或文件,麻煩律師大人幫幫我,我真的很困擾!!

 1.如果是合意性交且非金錢交易  女生已滿16歲  男方沒有什麼刑事責任可言

 2.如果只是單純建議  而非強制女生應墮胎  縱使違反女生心裡期望  也沒有刑事責任可言

 3.如果小孩確實是男方血統  大可以請求男方應認領  要求負起應有扶養義務

 4.至於男方對女方  單純男歡女愛  除了道德上義務  法律不可能強制要求應負何種責任

BEN 101-08-24 18:24

請問.....

未滿18歲少女(國中生)....

僅出門喝咖啡就算構成誘拐未成年的名義嗎??

未有任何性關係....單純的僅喝咖啡....
也無深夜未歸...無同居...無逃家...無性關係

對方家長來電說這個很大條...要請雙方出面說明 

那若未構成"誘拐未成年"是可否可以反控對方"毀謗"??

SF 101-08-22 12:17

請問誘拐有配偶之人離家、同居 的問題

因本人先生是有搬在外面住了怏1個月~後來搬回來了,可是床單證據被丟了

也在電腦裡找到我先生跟第三者的發生性關係影片(但只有對方的樣子出現和我先生是只出現下體器官的部份,太概1分03秒的時間)

另外也有十來張的親嘴及合照照片。

通話明細表是電話帳單上那種明細嗎? 不知要如何申請到這部份的證據~因本人已在電信客服強調跟客服人員說明非本人不可申請明細

我非常痛苦已經尋斷二次,一次又一次的給我先生機會,他總是欺騙我已經沒聯絡,那女人也經常打給我先生!

通話記錄被刪掉,行車記錄器的證據也刪了 , 因本人只想告那女人妨礙家庭,不想告通姦,請給予意見我找尋證據

每天想每天作夢..真的很無助~請懂法律律師幫幫忙~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8-22 13:3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靜歆 (林律師) 101-08-22 13:41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SF 101-08-24 03:22

我現在已把證據藏到朋友家裡,我先生也跟我提過不會信任我沒有備份在手! 我想繼續維繫這段婚姻,因本人跟先生已結婚9年,是從香港嫁來的,去年懷孕意外的是子宮外孕也動過了手術。我跟先生並沒有什麼財產,那麼多年都為了生活而工作,為了這事我先生也離職了,外遇的對象是同公司同部門,存了那幾萬塊這一次的事件已經用完了。我先生有慢慢的回來,可是我曾要求過斷掉所有的聯絡,我先生就辦不到就說我太急,他沒辦法~寧願分居都不願斷掉他跟那女人的聯絡,我痛苦萬分,但我又無法分開,所以我想請問律師有什麼方法可以告那女人!

 

如對方引誘您先生離家搬出去住,可能成立和誘有配偶者脫離家庭罪。如果對方和您先生有進行猥褻或是性交行為,還會依刑法第240條第3項加重處罰。但是如果您先生否認有離家,而且還常跟您聯絡,這時候不一定會成立和誘罪,就只剩下通姦罪可提出。 您可以提出雙方搬出去住的事實,作為對方和誘脫離家庭證據。發生性關係影片、親嘴和合照照片則可作為猥褻或是性交行為的證據。至於尚未取得的雙方通聯紀錄,您可以在告訴對方犯罪之後,請求檢察官調查通聯紀錄作為犯罪證據。 另外要注意第240條第2項之和誘有配偶者脫離家庭罪屬於告訴乃論罪,您必須在知道犯人之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第240條第3項之犯罪雖非告訴乃論罪,但建議您仍應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

(參照刑法第239、240條第2項、第3項、第245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比比 101-06-13 23:31

 

我今年16歲和26歲的男友交往中

我常常住他家 我們也有發生性關係

那如果我媽要告的話 會有事嗎?

這樣算誘拐未成年嗎?

麻煩回答簡單明瞭~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6-14 00:27

一、你如果已經滿十六歲而合意跟男友性交者,男友不會有刑事犯罪之問題。二、你如果沒有跟家裡完全斷絕聯絡的話,你男友也不會有和誘罪的問題。三、以上,謹供參考!

張先生 101-06-12 12:29
律師你好,請問,我因為上個月認識一位女孩,有一次我在他家跟他發生我擁抱親吻之類的動作,過程中我 邀求他可不可以更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他回絕並且表示不可以接受,後來我繼續親吻她的時候他就把我推開了,我也就沒有繼續再碰他,但是事後他有跟我說我這樣讓他很不舒服很委屈她想告我。請問懂法律之人,我要擁抱他親吻她我也都是經過他的同意我才敢這樣,那他怎還要告我,但是事後我也想了想他把我推開是不是擔心會真的發生更進一步的動作,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辦,而且他也打過電話給我,說他準備要去報案,要我看要怎處理,要是他真的告我呢?????????????
林智群 (klaw) 101-06-12 19:13
你摟抱她的部分可能觸犯性騷擾防治法,檢察官通常會相信女方說法,你要有心理準備
小宥 101-06-09 18:59

我跟我男友在我15歲要滿16歲時發生性關係,當時他已經滿20歲了,之後我爸媽決定告他,可是他有誠意道歉,希望可以和解撤銷這案件

但是我有看他由警察局那邊收到的通知說是"妨礙性自主罪",警察有對我說不能撤銷,因為是我未滿15歲發生的

刑法第16章第227條上面只寫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當時他只知道我16歲,但並不知道我其實是未滿16歲,如果是這樣,那麼妨礙性自主罪會成立嗎?

還有我現在已經懷孕八個月了,這樣法官會對他加重刑責嗎?我真的不想看他被關

如果我和他結婚,他的刑責會有所減輕或是不用被關或是不用被判刑嗎?

還有我在當時做筆錄有說實話,就是在他與我要發生性關係時我是"半推半就"的方式和他發生的,原因是"因為我覺得他是我男朋友,所以我才會和他發生關係",如果是這樣,他會不會被法官判第16章229條詐術性交罪?但是我當下的確算是合意和他發生的...

另外我有和他同居半年多,但是中間我都有和家裡連絡,而且我是自行返家,他這樣會不會被多判,刑法17章240條(和誘罪)和241條(略誘罪)?

我也想知道...

就算那些罪成立,和解的話他的罪大概會判到哪?如果可以緩刑,是否可以再跟法官徵求緩起訴?

蔡明哲 (阿哲) 101-06-10 00:14

法不外乎人情, 如果你願意原諒對方,且與對方達成和解,甚至於將與對方結婚,法院是有可能輕判,甚至於給予緩刑。如果你們仍然擔心,那就建議對方趕快找個信任的律師處理吧。

小宥 101-06-10 00:20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法不外乎人情, 如果你願意原諒對方,且與對方達成和解,甚至於將與對方結婚,法院是有可 ... (恕刪)

所以一定還是會被判刑嗎?

但是他不知道我未滿16,只知道我16歲,那刑責會不一樣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6-11 00:00

 對方在行為時是否知道你實際年齡,仍要看具體事證而定,實務上很多嫖客通常多會抗辯不知道賣淫女子未滿18歲,但是法官多不會採信。當然,如果法官認定確實不知情,是有無罪的可能。

小宥 101-06-11 00:18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對方在行為時是否知道你實際年齡,仍要看具體事證而定,實務上很多嫖客通常多會抗辯不知 ... (恕刪)

摁摁!請問你說的是...他不知我未滿16才會有可能無罪

還是他不知我未滿18?

不好意思,我問的可能有點無理頭...

 

 (1) 如果行為時在主觀上確實不知道性交對象未滿16歲,因為沒有犯「與幼童性交罪」的故意,是不成立與幼童性交罪的。不過一般而言除非有確切證據(比如說出示變造的身份證而成為證物),否則法官和檢察官會不會接受這個說法,就要看個案了。

(2) 懷孕結婚並不影響是否成立犯罪,但因為有”犯罪後的態度”此點為衡量標準,而有可能會影響量刑輕重,但是這還是要看法官的裁量而定。

(3) 必須是未違反當事人意願才會成立與幼童性交罪。第229條的詐術性交罪,是使人誤信為配偶而為性交,依您的敘述應該是不會成立。

(4) 凡是使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是父母的監護,縱使沒有違反未成年人的意願,仍然會涉及略誘罪或和誘罪。您和對方同居,縱使中間有和家庭連絡,原則上仍屬於脫離家庭和監護。如果您在未滿16歲時就和對方同居,對方是可能成立略誘未成年人罪的;滿16歲的話則是和誘未成年人罪。

(5) 由於這些罪都不是告訴乃論罪,縱使您或家長不提告檢察官還是可以偵辦起訴。如果檢察官和法官不認為對方是為了性交才跟您同居,而不成立刑法第241條第2項意圖使被誘人為性交之略誘罪(這個罪的刑度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能緩起訴緩刑)的話,就其他罪名而言,還是有可能緩起訴或是緩刑。雖然這時候就要看您父母的意向,但如果家長堅持不和解而要告,卻和你的意見相左的話,你自己出面去求情,法院還是也可能會衡量給予輕刑或緩刑的。

(參照刑法第74、227、229、240、241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宥 101-06-13 10:16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如果行為時在主觀上確實不知道性交對象未滿16歲,因為沒有犯「與幼 ... (恕刪)

 對了!可是對方的通知是只有寫"妨礙性自主罪",那麼...在開庭的時候,法官他們會只針對我有無滿16歲去辦而已嗎?

還是說,他們已經知道我和他有同居之類的,還會連和誘罪一起辦?

因為上次做筆錄,偵查佐只問我和他的交往過程,以及他當時是否知道我未滿16這些而已,好像並沒有問到其他的相關問題..

張先生 101-06-01 12:05
月初,我認識一位網友他請我到他所住的地方吃飯,吃完飯後聊天,我後來有邀情他讓我擁抱親吻之類的動作,他思考許久之後答應了,過程中我停止並邀求與他可不可以更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他回絕並且表示不可以接受,我便放棄這想法,且我也繼續親吻她,但是當下他就立即把我推開,表示不要了我還繼續親吻她,我也立即停止所以動作,也沒有再碰觸到他,但是他事後竟向警察局報案,舉發我對她強制猥褻,請問我這樣的狀況會不會構成犯罪事實,因為當下我不知道他所表態的意思是玩全靜止不要了,我以為他只是不希望跟我發生更進一步關係,之前答應我的我的還可以繼續,目前已經偵訊完畢等候監察官那邊傳單。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觸犯強制猥褻的規定,端視是否違反他的意願而定,但本件只有你和他在現場,最後可能演變成各說各話,也需看他手上握有多少證據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先生 101-05-31 18:39
月初,我認識一位網友他請我到他所住的地方吃飯,吃完飯後聊天,我後來有邀情他讓我擁抱親吻之類的動作,他思考許久之後答應了,過程中我停止並邀求與他可不可以更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他回絕並且表示不可以接受,我便放棄這想法,且我也繼續親吻她,但是當下他就立即把我推開,表示他都說不要了為什麼我還繼續親吻她,我也立即停止所以動作,也沒有再碰觸到他,但是他事後竟向警察局報案,舉發我對她強制性交,請問各位法律達人,我這樣的狀況會不會構成犯罪事實,因為當下我不知道他所表態的意思是玩全靜止不要了,我以為他只是不希望跟我發生更進一步關係,之前答應我的我的還可以繼續,目前已經偵訊完畢等候監察官那邊傳單。
1.性侵害案件通常是淪為各說各話 不過實務上還是可依證據資料判斷 例如告訴人指述是否合於常情 前後是否顯然矛盾等等 2.如果真的沒有發生性關係 也沒有強迫對方 這樣被指控強制性交 成立機會不大 不過因為是重罪 自己還是小心應對
張先生 101-05-31 18:39
月初,我認識一位網友他請我到他所住的地方吃飯,吃完飯後聊天,我後來有邀情他讓我擁抱親吻之類的動作,他思考許久之後答應了,過程中我停止並邀求與他可不可以更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他回絕並且表示不可以接受,我便放棄這想法,且我也繼續親吻她,但是當下他就立即把我推開,表示他都說不要了為什麼我還繼續親吻她,我也立即停止所以動作,也沒有再碰觸到他,但是他事後竟向警察局報案,舉發我對她強制性交,請問各位法律達人,我這樣的狀況會不會構成犯罪事實,因為當下我不知道他所表態的意思是玩全靜止不要了,我以為他只是不希望跟我發生更進一步關係,之前答應我的我的還可以繼續,目前已經偵訊完畢等候監察官那邊傳單。
蔡明哲 (阿哲) 101-05-31 19:34
那可能要看對方告訴的事實是什麼?是強制性交既遂或未遂?這類案件我只能說檢方起訴與否的標準寬嚴不一,不過這是不輕的罪名,建議將來應訊時最好找個律師吧。
培根 101-02-09 22:09
律師你好: 本人有個朋友有一個官司想請教陳律師 1.請問我有一個朋友他約22~23歲左右 他與她女友發生性關係 但是她女友才15歲 但是我朋友說雙方都是同意才發生 沒有強迫對方 發生性關係的地方是旅館 第一次是我朋友出錢的 第二次是一人一半 總共只發生兩次性關係 現在女方家人知道了 已經去婦幼局(好像的樣子)作筆錄 女方他爸也帶女生去檢查身體 請問一下 如果我朋友坦承罪名的話 有沒有機會緩刑?? 還是說一定會被關??那如果被關會官幾年??請陳律師幫忙解釋一下 2.我朋友說他女友是被第一個男友非自願的情況下被對方硬發生關係 那他第一個男友罪名會有哪些 當時女方好像14還15 男方18還19的樣子 因為現再去檢查身體查不到第一個男友的證據 那請問如果她第一個男友說沒有的話 那是否可以請警察使用撤謊機器來偵辦?? 另外請問我朋友的女友說去婦幼局做筆錄的時候 偵辦人員說你沒有強烈反抗之下 所以無法構成強姦罪名 這是真的嗎?? 但是我朋友的女友說當時他有說他不要 但事男生最後還是硬上 這樣應該算是強姦罪名吧? 那請問我朋友有機會可以緩行嗎?? 還是說沒有??那有需要賠錢之類的嗎?? 請求專家幫忙 我朋友很緊張 因為本人有先去YAHOO知識那邊發問 紙是不是很清楚那樣答案 所以想請陳律師幫幫忙 如果被認定罪行成立,而其被判刑期在二年以下者,是有機會向法官爭取緩刑之宣告的 那要怎樣向法官爭取緩刑?? 懇求陳律師的幫忙 謝謝 感激不盡
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不論是否出於自願,都會構成與幼年男女性交罪,而且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夏小臻 100-12-01 00:57
我弟9月才剛滿18歲.交的女朋友14-15歲......第一次約會女朋友    陪他去上班{星期日}   下班晚上10點多了 要戴女朋友回他家...但女朋友說太晚了回去怕會被罵     所以......  沒回家 隔天早上要載女朋友去上課 女朋友說他請同學幫他請假就行了!!! 星期一晚上我弟下班了載他女朋友..女方家長叫警察 說要告我弟 {誘拐未成年少女} 當時有帶去警察局問. .但我很疑問為什麼沒有通知男方家長呢?  我們是事後才知道的>"< 以上沒事.警察好像也有幫我弟說話!!! 隔一.兩個星期居然收到我弟的分局通知書 案由是{刑事案件} 當時我弟又在北部工作  所以通知書上的應到時日我弟還是在工作所以他沒有去 我幫他去  !!! 警察說是跟女孩子的問題 家長要提告>"< 我問了我弟之後我才知道他跟女朋友有發生過一次關係   是女朋友先主動的   我弟一開始有拒絕.最後還是發生了! 我有去[學校]找女朋友聊  問什麼事情   她跟警察說他們沒發生性關係  {第一次跟女朋友見面} 晚上七點多我打電話跟她聊天時 她又說她媽有帶她去婦產科~ 隔天她放學我又去找她   她改說   她媽已經帶她去警察局告我弟了    女朋友筆錄也都做好 {有發生性關係}    還沒跟這女朋友見面前   我就有去她無名逛了..感覺這女孩生活很複雜 ! 她也跟我說她自己很複雜的....她也說她的第一次不是給了我弟~"~   我有問她 方便找她家長談嗎?  女朋友直接拒絕我 說她很了解她媽媽 她媽媽現在很生氣 無法跟我談! 請問如果他家長是告我弟{妨害性自主}   到目前我弟都還沒做筆錄   而女方家長提告 女朋友也做好筆錄了.   請問還有機會私下和解嗎? 可以不告上法院嗎? 我弟還沒做筆錄ㄝ...如果我要帶他去做筆錄的話  一定要帶去寄分局通知書來的那分局嗎???
蔡明哲 (阿哲) 100-12-01 02:05

 與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行為,不管是否自願,都會觸犯刑責,如果是非自願的,那更糟,可能涉及加重強制性交罪,目前很難確定女方在警局筆錄是作何陳述,也有可能在家長壓力下亂講,說是被你弟弟強迫的,那就比較麻煩。

還有這類案件,警察應不敢把他壓下來,通常都會移送至地檢署由檢方偵辦,建議你們從現在開始作筆錄時,委任律師處理吧,不過這種類似案件,不管案情如何發展,建議還是尋求和解的可能性。

夏小臻 100-12-01 00:50

 我弟9月才剛滿18歲.交的女朋友14-15歲......第一次約會女朋友   
陪他去上班{星期日}
 

下班晚上10點多了 要戴女朋友回他家...但女朋友說太晚了回去怕會被罵     所以......  沒回家


隔天早上要載女朋友去上課 女朋友說他請同學幫他請假就行了!!!

星期一晚上我弟下班了載他女朋友..女方家長叫警察 說要告我弟

{誘拐未成年少女} 當時有帶去警察局問. .但我很疑問為什麼沒有通知男方家長呢?  我們是事後才知道的>"<

以上沒事.警察好像也有幫我弟說話!!!



隔一.兩個星期居然收到我弟的分局通知書 案由是{刑事案件}
當時我弟又在北部工作  所以通知書上的應到時日我弟還是在工作所以他沒有去 我幫他去  !!!

警察說是跟女孩子的問題 家長要提告>"<
我問了我弟之後我才知道他跟女朋友有發生過一次關係   是女朋友先主動的   我弟一開始有拒絕.最後還是發生了!

我有去找女朋友聊  問什麼事情
  她跟警察說他們沒發生性關係  {第一次跟女朋友見面}
晚上七點多我打電話跟她聊天時 她又說她媽有帶她去婦產科~

隔天她放學我又去找她   她改說   她媽已經帶她去警察局告我弟了    女朋友筆錄也都做好 {有發生性關係}
   還沒跟這女朋友見面前   我就有去她無名逛了..感覺這女孩生活很複雜 ! 她也跟我說她自己很複雜的....她也說她的第一次不是給了我弟~"~  
我有問她 方便找她家長談嗎?  女朋友直接拒絕我 說她很了解她媽媽
她媽媽現在很生氣 無法跟我談!


請問如果他家長是告我弟{妨害性自主}   到目前我弟都還沒做筆錄   而女方家長提告 女朋友也做好筆錄了.  

還有機會私下和解嗎? 可以不告上法院嗎?

我弟還沒做筆錄ㄝ...如果我要帶他去做筆錄的話 
一定要帶去寄分局通知書來的那分局嗎???

吳媽媽 100-11-01 03:49
我已經跟已婚男生下一子

對方老婆也答應我們在一起 [有對話錄音為證]
但是對方老婆已經知道半年

時間也超過六個月
那對方老婆還有權力提告嗎?

不是有法律訴條是:
熟知6個月以上不得提告

那就算是我們這六個月內不論做什麼或者發生性關係
對方老婆是不是都沒有權力提告??


已經開庭三次
想找答案   做最後判決回答
對方律師是針對我們在對方老婆熟知這半年內又發生性關係
[但是針對那6個月期限~是不是也不會被起訴呢?]
逾期6個月就不能告了不是嗎?

我只是一個想好好專心賺錢養小孩的女人
不想再讓那些煩人雜事擾亂自己生活
小孩生了~就是鐵證~但是就是已經知道超過六個月
對方還要提告.....在法庭上我到底該怎麼辦?

明天要開庭了~可以交我怎麼做嗎?

對方老婆還恐嚇我~要找幾個人來我家強姦
對方還有我家鑰匙~曾經企圖要來我家沒有成功
還好是警衛把他驅離~他這些總總行為~讓我非常害怕


[全部都有錄音存證]         如果在偵查庭承認認罪~是代表要判決的意思嗎? 我本來沒有要認罪的意思~是檢察官跟我說:跟對方生小孩就代表通姦了 我才認罪的   但是對方老婆就是知道6個月了 為什麼對方律師還要這樣堅持告我. 現在等判決的情況下~我可以寫訴狀嗎? 因為我現在就是一個人上班請保母帶女兒 如果我被判刑~我小孩怎麼辦...我沒辦法離開她...他才1歲~ 每個月光繳保母費我身上就所剩無幾了 我也只剩一個母親..他需要上班~因為弟弟還在唸大學~ 所以要上班供他讀書~根本沒有辦法幫忙我帶小孩   我就只是想好好與女兒一起生活ˋ好好上班養女兒... 對於這些法律問題~在法院裡...我就只有一直被挨打的份 我什麼都不懂的情況下.....就真的要定我罪嗎?~   真的找不到任何人可以幫我了.......                
蔡明哲 (阿哲) 100-11-02 00:35

所謂6個月告訴期間,是從知道犯罪開始起算,所以妳如果之後仍有與對方先生繼續發生性行為,只要沒超過6個月,對方老婆是可以提告的。

通姦罪是很少被判到需入監服刑的,通常多是易科罰金了事,但是比較麻煩的是,對方可以向妳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不過依你所述,妳好像跟對方先生已產下小孩,不知該小孩是誰在扶養,若是妳在扶養,可以考慮請求認領,並向對方要求給付扶養費。

最後,依你所述之內容,那些不明人士應該都會有刑責,妳可以考慮提告,至於對方老婆是否涉入其中,則交由檢方調查吧。

skyblue 100-05-03 18:47

我目前18歲,之前在網路上認識一名15歲女網友,我們很快就陷入熱戀,後來還發生幾次性關係(女生是自願的),沒多久就被女網友的媽媽發現,她的父母堅持要告上法院,想請問一下,我這樣有罪嗎?會被判刑嗎?

你的行為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罪,可以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應該想辦法與對方和解,這樣起訴後被判刑的刑責可以減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