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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後再提告, 是否算誣告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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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08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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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此種情形不算誣告,但可視為對方已經拋棄告訴,因此本案若屬告訴乃論之罪,則最後也可能會不起訴處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魏千峰 (魏千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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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1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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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 │ 律師證號:79臺檢證字第1402號
  • 您的情形不成立誣告罪。

    但因告訴權是公法上的權利,縱使告訴權人放棄此權利,也屬無效,此有最高法院判決判例可參照。所以對方提告者,地檢署仍會進行偵查,但通常情形,檢察官會從輕發落,可能為緩起訴處分。若您還有問題可來電至本所詢問(02)2397-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