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一年前莫名被告了{侵告、、}等罪,現在終於拿到了不起訴書,請問大律師們,我可以告他誣告、偽造文書嗎?還有精神賠償嗎?
回覆 天空藍 的發言內容: 約一年前莫名被告了{侵告、 ... (恕刪)
約一年前莫名被告了{侵告、 ... (恕刪)
請問該怎麼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並非獲得不起訴處分後即可告對方誣告,則需視對方之提告事實是否屬於虛偽不實而定,若其仍屬合理懷疑範圍,則要提告誣告機會不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誣告的要件很嚴格,並不是你拿到不起訴處分就算是對方有誣告,
除非有證據證明對方根本是亂告,才建議提起誣告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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