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你們好…
請問一下 小弟因為在農曆過年前夕被抓賭博罪
另外因為身上持有二級毒品工具警方詢問這是什麼我有承認。
當天就在警局驗尿。檢驗紙張顏色因時間太久也已經遺忘。
隔天中午在地檢署開簡庭開完就出來了。沒交保也沒罰金。
然而母親節前夕才收到簡易判決書。
判決書沒有寫毒品案件只有賭博。
我以為只是要等罰金單寄來。
卻沒想到在本月七月一日下午接到地檢署的電話說我要觀察勒戒
要我七月十六號中午二點報到。
請問我能申請緩刑嗎?因為我是自己住…
我每個月必須要付房租水電保險…如果我進去觀察勒戒。
我就真的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