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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魯 102-05-28 01:50

我想請問一下..我和先生是懷孕後再登記結婚的.原本我沒打算跟他結婚.但是他說會給我個婚禮.於是就要求我先跟他登記.因為怕寶寶生下不能報他戶口.後來我一直覺得他應該是不會跟我辦婚禮.再加上他的脾氣很差.他有很多壞習慣跟個性上的問題.他很愛賭博.很愛支配人.在家就自以為最大.不會幫忙家事不為人想很自私.常覺得自己了不起.我聽說他曾因為賭博欠了一堆債而跑路.曾結婚生兩個女兒歸他前妻.我們的錢是分開的.我懷孕時他不曾為我作過什麼.我要打掃家裡.還要煮飯等他下班可以吃.菜錢什麼他都沒付出過.偶爾拿個一千塊說給我買菜.甚至我還要自己上班到8個多月.自己開銷什麼都要自己賺.整個孕期我都要自己騎著摩托車上上下下的上班.買菜.最後兩個月沒煮就要自己出去買東西吃.還要配合他買給他吃.他開銷很大.菸.檳榔.賭博.就算了..動不動就找我吵架.懷孕10個月最少9個月我都在哭.很愛罵三字經.出口沒好話很沒水準.罵人的話都很難聽.很不會為別人想.在寶寶面前也是.不管寶寶自己要怎樣就怎樣.寶寶哭鬧就很沒耐心的發脾氣.自己在家可以吹冷氣.但要去客廳就把房間冷氣關掉.叫我只能開電風扇給寶寶吹.也不管寶寶忽冷忽熱會不會感冒.寶寶在哭就說要把他丟掉.發起脾氣就動作都很大.故意作勢聲音用到最大或是讓人感覺他下一秒可能就會動手打死你那感覺.要嚇唬人.讓人心生恐懼.他家的人也都知道他的脾氣跟問題.我覺得我真沒辦法跟他生活.這對我無形中是種壓迫.對寶寶也是不好的教育環境.現在寶寶已生下來第10天.目前還沒報戶口.我能跟他爭取撫養權嗎?聽說兩足歲前大部分都是判給媽媽是嗎?因為我剛生完沒辦法工作會對我很不利嗎?他的小孩他還是有撫養責任會對我比較好嗎?關於他的脾氣個性那些我要收集證據例如錄音之類的嗎?我家是沒他家好過.家裡的經濟狀況會列入考量嗎?如以寶寶還沒報戶口來說我能有什麼方法可以先作的動作來爭取到寶寶撫養權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8 10:44
回覆 米魯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我和先生是懷孕後再登記結婚的.原本我沒打算跟他結婚.但是他說會給我個婚禮.於是 ... (恕刪)

離婚後才有小孩扶養權的問題。您應該要蒐證證明有言語家暴離婚事由。

法律不會保障讓權利睡著的人,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人,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付費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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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柔 102-05-21 19:46

19年來我總是看著母親為錢奔波

我的父親很愛賭博

總是會跟我母親拿錢

自己有工作頂多偶爾幫忙繳一下手機

還小的時候跟他拿學費

總是說我沒錢找妳媽拿

現在我大了

我有我的隱私權我不喜歡他當我的面翻我的東西

而現在 我出門上班  回來卻發現我的錢不見了

我覺得很累 我的父親從沒有養過這個家

都靠我母親一個人

而我媽媽最近又經常身體不舒服

他給我們的精神壓力好大

這樣 算不算精神暴力?

不管是否屬於精神暴力  浪費金錢無度  這樣的情節  如果訴請法院  應該都可以判離婚了  

CYC 102-05-15 17:56

請問: 我於民國87年與孩子的父親離婚, 兒子是84年出生,孩子的父親從孩子出生到現在沒有盡過扶養之責, 十七年來對孩子不聞不問,他視力不好幾乎接近眼盲, 有甚麼辦法可以預防將來他年老或疾病無法照顧自己時,他或他的親人對我兒子提出棄養的告訴? 他還有賭博,可能有債務,是否需要先讓兒子放棄繼承?

回覆 CYC 的發言內容:

請問: 我於民國87年與孩子的父親離婚, 兒子是84年出生,孩子的父親從孩子出生到現在沒有盡過 ... (恕刪)

請問: 我於民國87年與孩子的父親離婚, 兒子是84年出生,孩子的父親從孩子出生到現在沒有盡過扶養之責, 十七年來對孩子不聞不問,他視力不好幾乎接近眼盲, 有甚麼辦法可以預防將來他年老或疾病無法照顧自己時,他或他的親人對我兒子提出棄養的告訴? 他還有賭博,可能有債務,是否需要先讓兒子放棄繼承?
這些事,無法預先處理

扶養部分:按民法第1118 條之l 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屆時,若他告兒子棄養,你們仍得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拋棄繼承部分:必須繼承發生以後(也就是人往生後),才能進行拋棄繼承程序。

棄養部分就請自行參考我國刑法規定

第294條[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 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及

第294條之1第四款[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
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
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若照你所述之情形,或許屬於不罰之情況,惟實際情況,仍須洽談瞭解完整事實後,
方能判斷。
欣茹 102-05-09 19:22

我爸媽分居10多年,遲遲沒辦離婚,因為我爸那時酗酒又賭博又有家暴所以我媽也發生外遇,然後我爸為了要報復我媽當年背叛他所以一直不願意和我媽辦離婚,讓我媽很困擾,所以我媽要是去法院申請判決離婚的話能離婚成功嗎?需要做甚麼準備嗎?

欣茹您好,

1. 按照民法第1052條之規定,得聲請法院裁判離婚之事由如下: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2. 按您所述,父親之前有家暴,酗酒,賭博之情形,但這似乎是十年以前的事了。不知道近來是否有得構成上述民法第1052條得聲請法院裁判離婚之事由呢?

 

以上,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諮詢免費)

 

戴家旭律師敬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母分居十多年了,是否已達到互相不聞問的情況?如果有辦法證明這十多年間雙方互相不聞問,彼此形同陌路,得向法院主張該婚姻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而訴請離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ynthia 102-04-23 20:21

父親從小就會家暴三名子女及妻子,並且在十八年前與我母親離婚,不管離婚前或離婚後都沒有盡到扶養義務,甚至會搶家裡的錢去賭博

父親因年輕酗酒及其他精神疾病生活無法自理,由社會局安置療養院後三名子女分擔費用。原領有之政府補助因故取消。

三名子女中有二人沒有工作,另一有工作的月薪也只有二萬八左右,實在無法負擔護理之家的支出。

想請問:

1.免除扶養義務的官司,是否僅能由受扶養人提出,子女消極抗告?因父親無謀生能力,代提告者應為社會局,但若社會局提告又會牽涉到遺棄刑事責任,讓我們十分困擾。

2.是否可由受扶養人前妻(就是我母親)代受扶養人提出子女應盡扶養義務之告訴,再由子女抗告

3.父親領有情感型精神疾病中度障礙手冊,法律行使權上有沒有任何限制?比如限制行為能力者之類的。

請幫幫我這個惶恐的人,謝謝各位。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是可以主動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不須等到父親請求扶養才能被動抗辯,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是可以主動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不須等到父親請求扶養才能被動抗辯 ... (恕刪)

就您所提到的問題,法院實務亦尚未有確定之見解,不過依照2011年之司法院見解似乎是認為民法第 1118 條之 1 為抗辯事由,無以於受扶養權利之一方未訴請負扶養義務之他方請求扶養,即由負扶養義務之他方先向法院主張此等抗辯事由,而請求減輕或免除其扶養義務。故逕行起訴主張恐不合法,而有遭法院逕行駁回起訴之可能,尚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各位律師在這個網頁上也是衡量當事人之立場提供建議,敬請其他律師即便有不同法律見解,亦請務必謹言慎行

薔安 102-04-18 22:54

我男友的爸爸 之前簽本票借據給他大嫂(大伯母)

因為被拐去賭博的關係輸很多錢 把自己分到的財產都賠給他大嫂 

確定債有還 但是本票借據沒拿回來.......... 他們家是說有還 把分道的土地都賠去了

可是他大伯他們家的小孩說 根本沒還....

(因為他大伯母覺得它們家沒分到很多錢 有意思要騙他爸的財產)


他爸那時候簽的時候 他記得他才六歲

現在他已經21歲 我想請問 本票借據本身會有期限嗎?

最怕是他大伯母 又拿那些東西來恐嚇他們 要我男朋友還錢之類的.....

他爸這幾天過世了........什麼都沒交代 他媽是說都還了~


請問我們後代可以做些什麼事?

 

 

 

沈恆 (沈律師) 102-04-19 08:46

借款已償還不能只靠嘴巴說,應該盡力找出還錢的證明。另外,債權的請求時效15年,本票追償時效3年,逾時效部分可以抗辯時效消滅。以上謹供您參考。

家凌 102-04-13 17:42

我母親長期遭受父親言語及精神虐待,父親是船員,偶爾回家,一回家就是喝個爛醉後半夜回家,開始瘋狂亂罵,甚麼難聽的髒話都有,目的就是不讓家人睡覺,連鄰居都聽到,又愛賭博,甚至曾經為了賭博連我弟弟人都已經肚子痛到在地上翻滾他也無動於衷,還是外公趕緊開車載他去看醫生,母親曾經考慮過離婚,但是一提到,那個人竟說不可能,他要糾纏全家到死為止,敢離的話他不會讓大家好過,母親一直忍耐,所以我們不曾去報過家暴,母親一直都和弟弟同住,但是最近弟弟因案入獄了,母親一直以來忍耐也到了極限,不但爆發了高血壓(醫生說是腦幹血管硬化),還得了恐慌症不敢在那個人回來時待在家,不得已要躲到外婆家,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去訴請離婚有用嗎?我想解決這個長久以來糾纏我們家的惡靈,不想再這樣忍下去了,可是我該怎麼辦,有甚麼辦法可以讓他們離婚呢?

本件依您所述應該已對於你的母親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可以依法訴請裁判離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3 19:05
回覆 家凌 的發言內容:

我母親長期遭受父親言語及精神虐待,父親是船員,偶爾回家,一回家就是喝個爛醉後半夜回家,開始瘋狂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涉及有無證據證明已經達到判決離婚的程度。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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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4-13 19:12

建議申請家暴令並訴請離婚,依你講的情況應可以成立

阿橋 102-04-12 12:16

最近被警察找上門,因之前借錢給朋友,我口頭上跟他說利息100~他借了一萬元,我只給他9000,他也簽了一張2萬元的本票給我。過了一個月他再跟我借了一萬元,我也再給他9000元,也再簽了一張二萬元的本票。他借錢後二、三個月我都沒跟他收取利息,期間我也都有跟他聯絡,並非跑了!後來我有去他家找他處理這二萬元,並隨口說了一句:你看你家人要不要幫你處理,不然我就帶你去借200分的!後來他家人也幫他處理了一萬元,我也還給他家人一張二萬元的本票

第一:我會跟他收取1000元的利息是因為那些錢是因為我一個朋友開口叫我借他的,所以我才跟當鋪借的,而且那位整天都沉迷在賭博電玩場,請問我這樣是否犯了重利罪

第二:我會去他家找他是因為他後來放了我幾次鴿子了,後來他也都不接電話了,所以我才會去他家,去他家看到他時他剛好約了朋友又要出去玩!我才會想說"你欠我的錢都沒還你還有心情出去玩"所以才會口出要帶他去借200分的,請問我這樣算是犯了恐嚇嗎?

第三:像我遇到這樣,請問我能叫他把錢還我嗎?

霏蒂 102-04-12 01:00

三月中婆婆因六合彩簽賭遭警察以搜索票到家帶回警局,其中當然也沒收了傳真機、計算機、簽單1張&六合彩及大樂透手冊各一。 婆婆平時是認識組頭,常被朋友要求幫忙一起寫牌傳真給組頭做簽牌,所以若自己或該朋友有輸贏時,婆婆會代收金錢再轉交給組頭,過程中除了自己簽賭的賭金之外,並無其他謀利收入。 但做完筆錄隔天開庭時,據婆婆告知法官問審她是否有收錢時,他因驚嚇而未做回覆,被法官判定是"默認"。結果今天收到該簡易判決處刑書時,赫然發現有幾田相當不能接受的判刑(似乎因判決書內容:若賭客如未簽中,則其等所繳簽注賭金均歸XXX贏得,藉由賭客之劣勢中獎機率從中博得利益),想請問該如何處理較好? (想了解處理程序為何? 是否需要準備什麼資料提供給法院或律師之類~)

這樣的判決表示確定? 還是表示暫定,被告可提出異議? 若是,提出異議的期限是幾天呢?

若不處理,是否婆婆需要入獄服刑呢?

判決如下:

1. 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及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2. 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謝謝。

霏蒂 102-04-11 23:12

您好,三月中婆婆因六合彩簽賭遭警察以搜索票到家帶回警局,其中當然也沒收了傳真機、計算機、簽單1張&六合彩及大樂透手冊各一。 婆婆平時是認識組頭,常被朋友要求幫忙一起寫牌傳真給組頭做簽牌,所以若自己或該朋友有輸贏時,婆婆會代收金錢再轉交給組頭,過程中除了自己簽賭的賭金之外,並無其他謀利收入。 但做完筆錄隔天開庭時,據婆婆告知法官問審她是否有收錢時,他因驚嚇而未做回覆,被法官判定是"默認"。結果今天收到該簡易判決處刑書時,赫然發現有幾田相當不能接受的判刑,想請問該如何處理較好? 這樣的判決若不處理,是否婆婆需要入獄服刑呢? 判決如下: 1. 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及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2. 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從您敘述內容來看,所謂的判決內容應該是判決末段記載一些法條內容的部分,應不是判決的主文,您對於判決內容的認知可能與真實情況有出入,建議您儘速攜帶判決書及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霏蒂 102-04-12 00:20

Dear 趙律師,謝謝您的回覆,剛剛已寄信至您的信箱詢問! 待候您的回覆了! 感謝

(1)○○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2)○○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兩者是不同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所以如果沒有及時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之後則只能聲請上訴救濟了,無形中審級利益是會因此滅損的(等同於一審直接飛掉)。總之,如果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可能就要儘快具狀到法院聲請調查證據...否則結果恐怕就不太妙了。

本件依您所述,極可能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尚請您進一步確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霏蒂 102-04-12 10:08

Dear 賴律師,謝謝你的回覆。我們收到的文件完整title是"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您文中所說需具狀到法院聲請調查證據,該如何具狀? 另外申請後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是警察會重新做筆錄?還是開庭? 抱歉~因為很不了解所以提出許多疑問。

回覆 霏蒂 的發言內容:

Dear 賴律師,謝謝你的回覆。我們收到的文件完整title是"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 ... (恕刪)

依您所述則本件應該法院方面也是剛收到檢察官起訴書,後續法院可能會不開庭即直接判決,若你們對於起訴書內容有疑義的話,應該儘速具狀陳報法院,如果沒有及時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之後則只能聲請上訴救濟了,無形中審級利益是會因此滅損的(等同於一審直接飛掉)。

如果還有疑問,可以直接來電0926-966536詢問,謝謝!

smart 102-04-09 12:40
事情是這樣子的~
約5年前,父親被仙人跳了
對方是一位歐巴桑,因為常常帶著4~5歲的孫女兒到我家附近和鄰居賭博,
孫女曾到我的家中兩三回,有一天,那位歐巴桑到家中威脅父親,
跟父親說,她的孫女告訴她,父親對他有不好的行為,說父親摸她的下體,
跟父親要錢,不給的話,就要叫她坐過牢的兒子來找我父親算帳...
我父親當然不肯給,給了不就說明自己有做這件事,鄰居們大家都知道父親很自愛自重,吃喝嫖賭樣樣不會,超好的一個人..
就在某天,那歐巴桑又上門來要錢時,剛好有一位管區警察來了,雞婆的叫我父親和那歐巴桑去警察局講,結果...這事情就變成刑事案件了...
經過一審二審,現在到了三審了....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父親竟被判有罪,
這哪裡還有天理可言,年紀已經60多歲的父親,經過5年多的折磨,....現在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請問大家,有沒有認識好律師或者好的方式,可以教教我,已經三審了,父親已在上個月入獄了,但父親真的是被冤枉的,但我們沒能證明,可是對方只有一面之說,也沒有證據,法官怎能這樣亂判定呢??請幫幫我們..拜託

1.法院三審定讞 說完全沒有證據 我覺得應該不至於 只是證據證明範圍到哪邊 或是證據可信度如何 2.判決確定目前救濟方式 也只能提出再審或是非常上訴 不過這都屬於例外救濟程序 要通過並不容易

smart 102-04-09 18:0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法院三審定讞 說完全沒有證據 我覺得應該不至於 只是證據證明範圍到哪邊 或是證據可 ... (恕刪)

 張律師您好,父親確實沒有做此事,不知對方何來證據,對方的言辭反覆,法官卻相信這樣的證據,我實在無法接受台灣這樣的司法不公,電視裡多少的壞人犯案,有憑有據,都還不至於判有?罪,父親這種莫須有的???罪,卻要入獄受刑,何來公平可言??真的無法可救了嗎?

smart 102-04-09 18:11
回覆 smart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補充一下,對方孫女當時才5歲

薔安 102-04-01 21:39

我男友的爸爸 之前簽本票借據給他大嫂(大伯母)

因為被拐去賭博的關係輸很多錢 把自己分到的財產都賠給他大嫂 

確定債有還 但是本票借據沒拿回來.......... 他們家是說有還 把分道的土地都賠去了

可是他大伯他們家的小孩說 根本沒還....

(因為他大伯母覺得它們家沒分到很多錢 有意思要騙他爸的財產)


他爸那時候簽的時候 他記得他才六歲

現在他已經21歲 我想請問 本票借據本身會有期限嗎?

最怕是他大伯母 又拿那些東西來恐嚇他們 要我男朋友還錢之類的.....

他爸這幾天過世了........什麼都沒交代 他媽是說都還了~


請問我們後代可以做些什麼事?

小嗚 102-03-27 14:14

最近接到警察的通知書

需要接受 賭博案件調查

理由是 與一間網路賭博網站的公司 有匯款的紀錄

所以需要接受調查

請問 警察只有匯款紀錄 可以判定有賭博的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當然無法據此即認定您觸犯賭博罪,所以才會通知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嗚 102-03-27 17: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當然無法據此即認定您觸犯賭博 ... (恕刪)

感謝律師回復~

事實是這樣的 ! 

因為之前發現一個在國外(菲律賓)的合法賭博網站,屬於儲值的方式購買點數,所以必須要匯款才能儲值。  所以目前所得知,應該是警方查獲該帳戶,裡面有我的匯款記錄,請我去接受調查。

再來,我想在問一個問題,我只有在(家裡),沒有在公共場所,也沒有在公眾出入之場所 下注,這樣是否也沒有觸犯賭博罪呢?

還有就是 若警方詢問 匯款的理由是什麼,有權利不說嗎?或者是直接說忘了,這樣是否會觸法?

若是直接承認,曾經在該網站有下注的紀錄,但目前已經忘記帳號、密碼,故無法提供,這樣警方會已什麼罪名來告訴?

 

不好意思,在多次詢問您,也感謝您的回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7 20:19
回覆 小嗚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保持緘默。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相關細節必須當面面談。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小嗚 102-03-27 23:5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嗚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台北市~

小真 104-01-27 13:07

感謝.

kiki 102-03-16 04:47

父親長期不工作賺錢養家,賭博,偷拿家裡的錢去賭博,不給錢就鬧,長期下來實在無法再忍讓了,20~30年來帶給母親與我們子女很大的壓力..父親的腳之前有出過車禍,也可以行走,只是因為懶惰不想工作,想說我們會養他,給他生活費吃飯我們當然能接受,但不能諒解的是他把我們辛苦工作的錢拿去賭博!因為他就像個不定時炸彈!無底洞!如果我跟母親哥哥離開他讓他找不到我們,這樣他可以告我們遺棄罪或會構成法律上的責任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6 14:00
回覆 kiki 的發言內容:

父親長期不工作賺錢養家,賭博,偷拿家裡的錢去賭博,不給錢就鬧,長期下來實在無法再忍讓了,20~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可以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只需花點小錢,就能讓專業的律師替您分析利弊得失。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rita 102-03-11 16:22
律師 您好 請問我的先生從結婚到現在二年多了都沒拿家用回家,甚至在外賭博欠了一堆債,因之前債主有找上我,我因害怕而有幫他還債,向銀行借錢幫他還,他答應我每個月會還銀行錢,可是都沒有,也一直去賭博,也不跟我離婚,請問要怎樣才能跟他離的了婚,小孩監護權我也拿的到,我還有東西再他們家他們不還我,請問我可以請警察陪我一同前去拿回嗎?
1.如果經濟狀況這樣 法院應是有機會判准離婚的 畢竟已經實質影響家庭生活 法院如果判准離婚 可以同時定子女監護權歸你行使 2.警察應該不會受理這樣的案件 他會認為是家務事 你可以先找民意代表或社會局問看看
rita 102-03-11 16:12

律師 您好
請問我的先生從結婚到現在二年多了都沒拿家用回家,甚至在外賭博欠了一堆債,因之前債主有找上我,我因害怕而有幫他還債,向銀行借錢幫他還,他答應我每個月會還銀行錢,可是都沒有,也一直去賭博,也不跟我離婚,請問要怎樣才能跟他離的了婚,小孩監護權我也拿的到,我有他欠債的証據。另有東西留在他家不還我,我可以找警察陪我一起去拿嗎?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45
回覆 rita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請問我的先生從結婚到現在二年多了都沒拿家用回家,甚至在外賭博欠了一堆債 ... (恕刪)

您必須主張婚姻破綻。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無名 102-02-15 23:50

我昨天在公司上班的時候,因為是在餐廳上班剛好那時候很忙我正忙著出餐點,當我蹲下拿冰箱的東西的時候,我的廚房經理突然從背後走出來,然後我就聽到他很大聲的罵:幹!垃圾。我當時很錯愕而且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再罵我可是當時只有我跟他還有另外一個女同事,那個女同事離我們有一段距離,因為那時候非常忙,所以我很冷靜的把餐點做好之後,心裡越想越奇怪然後我就進去他的辦公室找他理論,我並沒有對他動手我問他:你剛剛是不是在罵我? 然後他態度很惡劣的說:你要做什麼,想找我吵架是不是? 乾你屁事 ,後來另外一個經裡看到馬上阻止我 事後我把工作結束以後和那個經理在辦公室把事情的經過講給他聽,我要求把那個經理過來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我問那個經理他態度還是很惡劣重複回我:我罵你幹嗎?我罵你幹嗎?我罵你幹嗎? 當下也沒說清楚就很跩的離開。事後我回到家把事情經過講給我哥哥聽,我哥就打電話到公司問他為什麼要罵那三個字?他解釋說他在後面跟一群人在玩,聊朋友賭博的事情,朋友賭輸了不付錢他才罵這幾個字,還說幫我跟你弟說他很抱歉造成我這樣的誤會之類的。我不知道他講真的還是假的但是我已經覺得他已經汙辱到我了也造成我心靈上的創傷 請問我這樣有辦法告他公然污辱罪嗎? 這個人真的很可惡的一個人

吽吽 102-02-03 04:00

律師您好 

最近跟朋友一起要架設一個(運彩分析網的網站) 主要是分析富邦銀行所推行的運動彩券盤注的勝負供會員參考,同時也分析國際運彩的相關勝率。同時有收取會員費。

 

 

其中我們也對勝場機率較大的場次,不定時篩選1-2場作單支販賣。若此場次結果預測失準造成負場,我們會完全退費並且補償購買此類商品的會員一定比例的補償金。例如:熱火對溜馬 網站預測熱火勝場;此訊息銷售$6800元!萬一熱火輸球,者購買此訊息的會員,會以補貼場次的方式來補場會員的損失。

請問 
此作法是否有違反教唆賭博罪? 

在台灣架設分析網站是否違法或者 這樣會觸犯哪一條法律??

如果會員沒有獲利的話此網站會被告詐欺嗎??

 

網站上有註明

提醒您 網站之內容僅作為資訊分享用途 
請勿使用網站內容從事有關違法之合法博奕行為 謝謝各位配合

 

運彩分析這樣的網站,在經營上還有哪些法律上的問題須注意的。 

因為初次創業又是稍稍與博弈事業有關所以必須謹慎。請專業律師不吝指教~ 

以上 希望得到 大律師法律上的釋疑!? 

 

PS:(運彩分析) 與 (北富銀的運彩投注網站)不同喔!因為很多人會搞混! 
(運彩分析網站)就像 股票投顧公司, 股票分析師賣資訊給股迷 賺取費用。但股迷要買股票還是要自己去證券公司開戶買(北副銀的運動彩券)   ,運彩分析只是預測 並非投注網站

蔡律師 (蔡) 102-02-03 18:53

收錢就是犯法的。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本尊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吽吽 102-02-03 19:50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收錢就是犯法的。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

 

請問如何證明我是本尊呢? 

我有問題想請教! 我已經有按讚了

蔡律師 (蔡) 102-02-03 20:11
回覆 吽吽 的發言內容:

請說。

吽吽 102-02-03 20:20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吽吽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可是我們網站只做分析沒有教唆賭博,這樣子也算違法嗎?

而且分析網上面也有註明(提醒您 網站之內容僅作為資訊分享用途 
請勿使用網站內容從事有關違法之合法博奕行為)

這樣子也不可以嗎?

蔡律師 (蔡) 102-02-03 20:57
回覆 吽吽 的發言內容:

寫這些沒有意義。

您必須在會員聲請註冊時,就要明顯標示您所提供的網站訊息,不保證正確等風險告知,以及訊息運算的過程是基於何種基礎,所收費用是Know-how,個人理財行為與本網站無關,請審慎投注等等。此外,相關交易糾紛之處理、少年人、個資法的使用、投注成癮之預防等等,都需規範。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102-01-27 11:35
我女兒目前小學三年級..因我離婚已經6.7年ㄌ..
<女兒監護權在前夫那..>
最近我接孩子時女兒跟我說<阿伯>怪怪的
我問怎樣怪...女兒們跟我說<阿伯>常常會到他們房間抱他們...親他們...
我實在很想把監護權拿回來..因為前夫和她媽媽很自私死也不肯讓出監護權..
甚至跟他們協議監護權不改判..但希望到我身邊讀書他們也不要..
**女兒在前夫那是可以衣食無缺..但小孩教育問題實在有問題..功課不監督丟給安親班老師..家庭聯絡簿常常沒有簽名..自己白天忙工作..晚上忙賭博常常三經半夜才回家...以前還會帶女兒去..後來我跟女兒說小孩子不可以道那種地方去他們才慢慢沒再跟去可是女兒常常打電話跟我說要我幫忙找他爸爸因為他們不敢睡要爸爸回來陪..可是他爸出門賭博常常因為小孩電話不是關機就是不接.甚至有時直接天亮才回來
**我也曾打電話到免費法律諮詢過他要我收集證據.要錄音..目前我能做的也只有錄音因為我不曉得還有甚麼可以當證據證明前夫這個監護人失職
??我這樣監護改定官司我是否有勝算(前夫對小孩教育有負面影響..還有阿伯這樣算步算性騷擾?)
**我目前再婚現任丈夫一直支持我打官司..目前自己開一家檳榔攤.月收入大概3.至4萬且與娘家父母同住所以如我忙時父母親和我現任丈夫可幫忙照顧小孩..
~~其實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我也爬文ㄌ好久.有成功改判的也有敗訴的看得我一頭霧水... 我想問的是我要如何蒐證...我勝訴機會大嗎?(我要自己寫訴狀)祈求各位懂這一方面的大大教教我...感激不盡! 2013-01-26 19:25:39 補充

前夫對小孩教育有負面影響..還有阿伯這樣算步算性騷擾?

阿伯會性騷擾
爸爸愛賭博
不注重小孩教育等等問題
你這個可以爭取改定監護權

建議你找律師幫你爭取會比較妥當

林智群 (klaw) 102-01-31 19:13

建議提告聲請改定監護,法院會以小孩意見為準,

如果小孩真的有被性騷擾,那監護權應該會判給你

chi 102-01-22 17:14

 爸媽約於民國80年結婚,有記憶以來,爸爸不務正業也不顧家,開計程車賺來的錢都自己花用或拿

賭博,家裡的錢都是靠媽媽不分日夜身兼2份工作賺來的(包含我和哥哥學費),有時候喝醉還會打媽

媽(但那時我還小不懂得要叫媽媽去驗傷證據)

 婚後爸媽有合買一層公寓,雖說是合買,但7~8成以上的錢都是媽媽出的,公寓是登記在媽媽名

下。10年前,我、哥哥受不了爸爸,於是帶著媽媽搬到外面住,也斷絕與爸爸的聯繫,但沒有離婚

公寓也給爸爸繼續住。差不多也是那時候,媽媽因為以前不分日夜工作操勞過度,得了腎臟病,每週

需洗3次腎,領有重度殘障手冊,家裡的經濟由我和哥哥撐起。

   現在爸爸可能在外面欠人家錢,想把公寓拿去賣,但因為登記在媽媽名下他無法自行變賣,所以提

起告訴,告媽媽侵占(起訴書裡爸爸把自己的情況寫的很可憐,但事實卻不是這樣的),請問遇到這樣

的情形該如何解決?是否會受限夫妻財產共有制而要給爸爸房子一半價值的金錢?想知道該如何不讓爸

爸得逞並保住公寓,懇請各位律師幫忙提供意見,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7:27

侵佔?怎麼看都沒看到有侵佔的事實?是說房子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嗎?

夫妻財產分配也不是每人一半,而是要看同居互相扶持多久而定,您這案子有諮詢過律師嗎?要不要去法扶問問看合不合條件。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例如合法過戶給您們子女等財稅規劃,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刑事部分,你們可以提出證據(單據、匯款紀錄)來說明真相,甚至可以親自出面作證父親的種種行為,另外民事部分,因動產登記你母親名下,就不是所謂共有財產,單純就是你母親個人的財產,但依法夫妻在夫妻關係解消時(包括離婚)時會有分配剩餘財產之問題(大致上就是二人現有財產作比較,由名下財產較多的一方給予對方差額的一半),目前最怕的,應該是你父親用殺手,要求離婚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另外債權人主張改定夫妻財產制後要求剩餘財產分配法律規定業於日前修法,所以你父親的債權人應已無法再依原來的規定要求分配剩餘財產給你父親,使他們得以進一步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chi 102-01-22 17:34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侵佔?怎麼看都沒看到有侵佔的事實?是說房子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嗎?

夫妻財產分配也 ... (恕刪)

 是登記在我母親名下沒錯喔,目前還沒找律師諮詢過,可否請問諮詢的費用大概是多少呢?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7:35

其他律師,我就不知道,畢竟每位律師行情不同,您可以電話比價後再做決定。

俊益 102-01-21 11:08
我想請問 警方用釣魚方式 查到我持有一把CO2改造手槍 鋼珠 檢驗有殺傷力 後來做筆錄送地檢署開庭 我都有說我都在家打紙箱 後來一萬交保 想請問像這樣案件 大概多久後才會在上法院開庭會拖多久 會被判怎樣 有機會緩刑或判罰金ㄇ 大概多少ㄋ 我有過線上網站賭博前科罰金8000的前科 這樣會影響法官判決ㄇ
1.釣魚所取得的證據 還是有證據能力 這應不會構成陷害教唆 2.如果是自己製造 法定刑應該在五年以上 3.如果偵查跟審判中都有承認 依法可以減刑

刑法第47條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所以如果曾經受到徒刑之執(關進去監所服刑),而在執行完畢(出獄)後五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才會累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的問題。你的情形應該不會有「累犯」的適用。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如果原本不知有無殺傷力,還有一點空間。

小祥 102-01-17 21:56

律師你好:父親在我小時候即有賭博的惡習,從我國小二年級開始即不斷積欠賭債,皆由母親向母親這邊親戚借錢還債,大約在我高中時期離家出走,從此下落不明,母親有向法院訴請離婚通過。在我大學時接獲警方通知,得知父親發生車禍,病癒後由父親方親人接回照顧。最近父親那邊的親人要求我們共同負擔撫養責任;目前父親人送至療養院,每個月花費約為2萬4千元,對方要求我們負擔一半左右。想請問如果以這種情況向法院提出扶養責任減免,有可能負擔的費用會更為低廉嗎?目前社會局要求我們自行達成協議,否則要送往法院審理,如果這樣的話,我們會有遺棄罪的風險嗎?感謝您寶貴的意見。

 1.如果依照法定扶養順位  應該還是由子女先負擔扶養義務

 2.父母無故不履行扶養義務  子女確實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甚至免除扶養義務

    但須經法院審核後許可

 3.相關親屬確實可能提出遺棄罪告訴  而在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前

    確實也有這方面風險

小祥 102-01-18 19:27

那想再請問一下,如果我們主動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之訴訟,直接由法院去判決我們所需負擔的責任,是否就能避免社會局對我們提出之遺棄罪的告訴呢?

布藍 102-01-03 23:40

老爸一直有賭博習慣,從去年12月中旬就離家沒有音訊,近半個多月了

後來老媽有拿土地權狀去查,才知道11月多老爸就將土地賣光光了

因為目前居住的房子是老媽名子,所以很擔心老爸賭瘋了會連累家裡

而老爸土地賣光了也有一大筆錢,不知道老媽是否有相關權力能爭取到該有的權利

想請問目前該怎樣先保護自己?避免老爸之後有賭債牽連到家裡!

然後因為老爸一走了之完全沒有履行夫妻之義務!

是否也能讓老媽爭取賣土地的錢呢?

最後非常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母親可以透過剩餘財產分配來請求,但前提是要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換言之,您母親可能需先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再同時向您父親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布藍 102-01-04 12:26

 感謝您!!~

honda 101-12-07 11:43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我朋友之前因簽賭被判賭博罪但可易科罰金,這樣算有前科嗎?如果他要換工作,公司要良民證ㄉ話,他申請ㄉ到良民證ㄇ?如申請ㄉ到良民證上會顯示曾犯賭博罪ㄇ?如他要換工作,該公司不需附良民證,也成功錄取ㄌ,該公司之後會去查這ㄍ員工是否曾犯過法嗎?他查ㄉ到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行為既已被有罪判刑,雖然不用關,但仍會留有前科紀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tim 101-11-04 10:18
各位律師好我想問的是之前,我透過我哥介紹一個女生,經過電話交友認識,但是在沒多久陸續向我借錢,起先是說欠朋友一萬元,請我幫他還,再來是他爸因賭博欠款12萬,而我陸續給他,但是他答應還錢可確沒有還,而且還失聯,我打給他姊,他姊說要還結果也沒還,那我是否可以告她詐欺,因為我之前是有再寄錢給他,地址我有,還有跑去玉山銀行匯錢給他,但會的帳號不是他的,而是一個男生,那我是否可以連同那個男生一起告她詐欺,匯款單我有留下來,這樣的證據不知道夠不夠,也想問一下我是否可以拿回我借他的錢,請律師幫我解答,因為事業剛起步,我不想進出法院,我想先知道所有細節再來告他,還有我有他的電話,是否可以找到他人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11-05 19:19
您好,大致回覆如下: 據您所述的狀況比較接近一般債權債務關係,要告詐欺恐怕會有難度。 另如要以電話號碼找到對方,應該是透過徵信社才有辦法。
小張 101-09-12 22:23

我真的很後悔...也牽了本票給對方...

可是我真的湊不出這個錢~2個月 對方開始有在催促了...

很怕他們找上家人麻煩 ~~

請問 我能有什麼自保方法?報警有效嗎??

因為我有玩..是不是我也觸犯賭博罪???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2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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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12 13:30

請問幼年時父親與母親已離婚.我家三兄妹監護權都是於我母親

每回見到父親都是賭博後沒錢回來要錢.(已離婚還是這樣)

未盡到撫養我們三兄妹責任

目前我們都已成人.30歲了最近收到社會局通知 父親當遊民被社會居安頓在安養中心10個月

請我們把父親領回及繳清安養中心費用

我們已與父親毫無感情 也不想跟他有瓜葛

請問要怎ㄇ辦 

安養中心費用我們是一定得繳納嗎..

另外我2哥於20歲當兵去世.我父親每年都會拿到有筆6萬撫恤金.請問對軍人家屬這個情況 軍方可做到何種處理.有軍人老人院嗎

 你們如果想要免除扶養義務,必須向民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訴訟中必須說明你父親沒有盡到撫養義務,且最好要找到可以證明的證人

至於軍方的撫卹金的問題,那與撫養義務無關,依照規定你父親是領取撫恤金的權利人,而且領取金額是固定的,不會因為你父親現在潦倒了國家就會多發一點。

太陽 101-08-29 14:55

我目前有個很好的女友,我們也打算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也多少再討論一些婚事了。

免不了雙方家長會問對方的家境,我家都很OK,問題出在於他家有位曾經愛賭博的父親,離過兩次婚,曾經也被討債過,目前債務都還完了,現在也回家了,四年前貌似真的要戒賭了,現在沒再賭了也有份工作做園丁,也是慢慢走入正途,目前他們一家人都住一起。而我家人持反對的意見是怕他父親哪天又跑去賭博欠下一屁股債找上門。

其他:她家成員有兩位姊姊,一位哥哥,她最小。 大姐嫁出去了,二姐未婚,哥哥剛結婚,除了大姊,她的父母都跟他們同住一個屋簷下。

問題一:女孩說他們家人都有簽過好像是叫放棄繼承的東西了,那這樣如果他父親欠債還會連累到我們嗎? 我們會有其他債務糾紛嗎?

問題二:如果有黑道討債上門我們應該怎麼做?或是預防這類事情發生?

 

也就是說我家人不反對我們,但是要做好預防和應對措施才肯答應我們,所以請各位律師們幫幫我,感激不盡。 如果對事情敘述不夠清楚,我會馬上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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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宇軒 (蕭律師) 101-08-2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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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 101-07-20 18:31

我父親約在十二年前死亡,父親死亡前,因為賭博吸毒的關係,性格大變,要求爺爺用土地去向銀行貸款,等於借款人為爺爺,父親與母親為保人,貸了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額,這筆錢十幾年來父親從未償還過,也因此後來爺爺、父親、母親都信用破產了,父親在十二年前的某一天車禍離世,當時我與弟弟妹妹都仍未滿二十歲(我快滿18歲),根本不知道我們家有負債、更不知道該去辦拋棄(限定)繼承,而我們的長輩,也不瞭解這方面的資訊。

今年我結婚了,也與丈夫有了自己的小窩,丈夫將婚前買的房子贈與過戶至我名下,同時弟弟名下也有了自己的房子。現在我們所擔心的是,因為目前爺爺還在世,債務是在爺爺與媽媽身上,但若爺爺百年後呢?債務照理說是該移轉至爺爺的女兒,以及我們三位孫子身上,關於這一點我們及姑姑都可以辦限定繼承應該是沒問題吧?

註:爺爺現在只剩1個女兒,父親與大伯(父親的哥哥)都已離世。

但…辦了以後,這筆債務是否還會追朔回保人,也就是我父親的兒女(我們三姐弟)身上?房子是先生努力多年才買下的,因此真的很擔心也疑惑,現在的我是否該將房子過戶回給先生,以後才不會有所影響,拖累到先生呢?

另想請問,若爺爺百年後,若姑姑(爺爺的女兒)沒有繼承(辦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我們三姐弟是否也該跟著去做這個動作呢

 

 

林智群 (klaw) 101-07-20 18:58

你父親死亡時你們都還未成年,依照新繼承法規定,是直接是用限定繼承的,就是在遺產範圍內負責即可,這各條文是有溯及既往的,所以不需要過度擔心

沈恆 (沈律師) 101-07-20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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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 101-06-23 15:28
小弟我有些問題想問大家 我幫朋友放地下運彩簽賭 而我有抽佣金 不久我收到法院的單子 上寫說我有兩個罪名 刑法第266條第一項前段之普通賭博刑法第268條之意圖營利聚眾賭博嫌 之後單子上還有第三點 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一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所以我不懂是什麼意思 而我被抓時還是學生最近才剛畢業 之前我也沒有前科 這樣會被判決很重嗎
王耀星 (Eric) 101-06-23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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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 101-06-01 00:13
嚇到我的是我五歲的姪兒,我小叔小嬸經常外出喝酒賭博把幼兒獨自關在二樓自由活動,不愛讓家人帶,當天我發現侄兒在二樓丟東西到樓下,我便往屋外查看,卻看到小孩爬上二樓的矮牆(牆有一百公分高無鐵窗遮)並在牆上搖搖晃晃的走,我叫不到人幫忙只好跟侄兒移動,抱著他若掉下也要把他接住的念頭,不敢想他摔在一樓水泥地的後果.後來孩子平安下來,可是沒幾分鐘我卻有心跳加快,呼吸困難,頭暈等症狀,我自認作好事默默的看醫生吃藥,雖然我小叔嬸都知道,但我沒怪他們.就再我上諮詢家的前一晚,我小嬸喝酒酒醉回來後在家裡鬧和我及我先生吵,我在爭吵後症狀加劇換氣不過來,我很怕我會掛掉才想告他們討公道,可是先生和婆婆叫我不要告推說告不贏,我到底要如何從此事爭取自己的權利和公道呢?
蔡明哲 (阿哲) 101-06-01 00:18
你可能要把跟對方爭吵的原因及內容再說清楚一點,以判斷是否可向對方爭取何種權益。 至於對方對小孩子的行為,恐怕已有不適合行使親權的問題了,建議先向主管機關通報,然後看你們誰適合或有意願當小孩子的監護人,或許可以去爭取。
林咪咪 101-05-06 00:22

從小未盡扶養責任的父親現在要求我們盡扶養義務。從小父親就酗酒、賭博工作薪資從未供應家庭生活所需,家用支出都由母親做家庭代工養活我們,且我們長期遭受到暴力的對待。民國75年,父親因酒駕受傷後就未積極工作,整日閒賦在家酗酒,酒後即對妻小拳腳相向。當年並無驗傷證明或警局的報案證明。民國76年,母親帶我們回到外婆家居住以保生命安全。民國78年協議離婚監護權歸女方。從此之後從未聯繫。今年一月,號稱姑姑的人找上門來,說我父親因中風需入住養護中心,要求我們辦理放棄親子關係以利他申請低收入戶補助。但經諮詢之後,已跟對方說明並無法放棄親子關係。因此對方至法院申請訴訟,要求我們必需支付我父親在養護中心的費用。理由是:未離婚前,他曾撫養過我們數年。 想請問律師

 1、我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我們要證舉他並未撫養我們嗎?

 2、通常這樣的官司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有結果?

3、調解法律效力嗎?

感謝您們的回答~

回覆 林咪咪 的發言內容:

從小未盡扶養責任的父親現在要求 ... (恕刪)

 1.沒有被扶養應該是消極事實

?   法律上應該是由對方舉證

? 2.訴訟程序如果一審應該6個月左右

?   如果要三審確定可能需要一年多的時間

? 3.如果願意調解當然有法律上效力

阿智 101-04-19 06:04

結婚17年有一個國3女兒一個國1兒子現在女兒跟我太太住在娘家.我跟我太太分居一段時間.當初也沒協議分居.本來是一起住在老婆娘家.但是我偶爾會回自己家住.時間九了我卻攬的去老婆娘家住.結果卻演變成2人分開住.因為他住在娘家而我也沒在管他.但是雙方每天都有往來.這樣可以提起履行同居義務嗎.前2個月我太太突然說要離婚我才發覺2人感情有問題.雖然說沒發現則麼但是我卻發現他經常半夜2.3甚至4.5點才回家.有一次半夜3點我剛到他家的時候他剛好回家於是我就打電話給他想問他為什麼這麼晚回家結果他就不接電話.我就翻閱他家圍牆爬到他的窗戶敲他窗戶.結果他竟然報警說我給他精神家暴 通報社工來處理.目前我還沒接到社工通知事情到現在已經2.3個星期了.後來我就在他的機車裝設了衛星定位結果也是被他發現.假如他以此來提出離婚訴訟的話那他的成功機率有很高嗎.我問過不少人有人說很高也有人說沒那麼容易就判離婚因為我從來沒打過他罵過他.上個星期他寄了存證信函來說要離婚內容是說我有暴力傾像跟賭博還強迫她墮胎10幾次.結果我從沒對她暴力相向而賭博也只有過年時期小賭一下.墮胎我知道的不超過3個.所以我也回了存證信函給他內容是以感性訴求請他回來.我有上網查過可以已履行同居義務來增加自己在這種離婚官司上的勝訴.可是卻都沒發現案例.請問我要怎樣寫這種訴求.還是有比較好的方法可以讓我在這種離婚官司的勝訴上提高勝訴的方法.因為我太太說他已經請好律師要打離婚官司了. 昨天凌晨我應為工作關係晚上跑計程車經過一監茶藝館時發現我太太再裡面當時已經接近半夜4點.於是我就把車開到他朋友家附近停車結果他朋友發現就跟我太太說我跟蹤他.我就回他請警察調監視器看清楚我有沒有跟蹤他.而我太太馬上跑去派出所告我家暴.我想應該又是告精神家暴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應為我真的很愛我老婆我不想離婚 .還是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才能提高官司勝訴的機率.還是我只能坐以待斃等他提起離婚訴訟.什麼都沒辦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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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智 101-04-19 10:30

那請問律師.我是現在就要找律師還是要等他提起訴訟的時候再找.因為平常我都會去一些縣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他們都說等他提起訴訟再見招拆招.還有我太太現在幾乎每天晚上都會出門然後半夜3點甚至到4.5點以後才回家.我有沒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約束他不要這麼晚回家嗎

阿智 101-04-18 01:57

結婚17年有一個國3女兒一個國1兒子現在女兒跟我太太住在娘家.我跟我太太分居一段時間.當初也沒協議分居.本來是一起住在老婆娘家.但是我偶爾會回自己家住.時間九了我卻攬的去老婆娘家住.結果卻演變成2人分開住.因為他住在娘家而我也沒在管他.但是雙方每天都有往來.這樣可以提起履行同居義務嗎.前2個月我太太突然說要離婚我才發覺2人感情有問題.雖然說沒發現則麼但是我卻發現他經常半夜2.3甚至4.5點才回家.有一次半夜3點我剛到他家的時候他剛好回家於是我就打電話給他想問他為什麼這麼晚回家結果他就不接電話.我就翻閱他家圍牆爬到他的窗戶敲他窗戶.結果他竟然報警說我給他精神家暴 通報社工來處理.目前我還沒接到社工通知事情到現在已經2.3個星期了.後來我就在他的機車裝設了衛星定位結果也是被他發現.假如他以此來提出離婚訴訟的話那他的成功機率有很高嗎.我問過不少人有人說很高也有人說沒那麼容易就判離婚因為我從來沒打過他罵過他.上個星期他寄了存證信函來說要離婚內容是說我有暴力傾像跟賭博還強迫她墮胎10幾次.結果我從沒對她暴力相向而賭博也只有過年時期小賭一下.墮胎我知道的不超過3個.所以我也回了存證信函給他內容是以感性訴求請他回來.我有上網查過可以已履行同居義務來增加自己在這種離婚官司上的勝訴.可是卻都沒發現案例.請問我要怎樣寫這種訴求.還是有比較好的方法可以讓我在這種離婚官司的勝訴上提高勝訴的方法.因為我太太說他已經請好律師要打離婚官司了. 昨天凌晨我應為工作關係晚上跑計程車經過一監茶藝館時發現我太太再裡面當時已經接近半夜4點.於是我就把車開到他朋友家附近停車結果他朋友發現就跟我太太說我跟蹤他.我就回他請警察調監視器看清楚我有沒有跟蹤他.而我太太馬上跑去派出所告我家暴.我想應該又是告精神家暴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應為我真的很愛我老婆我不想離婚 .還是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才能提高官司勝訴的機率.

 

小靖 101-04-17 17:39

您好,我想詢問關於本票的問題:

(1)因賭博債務所簽立的本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違法所得所開立的本票是否有合法的債權關係

麻煩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4-17 17:5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阿丞 101-04-12 13:35

律師您好:

關於我父親,從小到大我已經知道他會賭博和酗酒,只是小時候還沒有那麼嚴重.

原本家裡有在賣小吃,但是我父親時常跑去喝酒聊天,剩下我母親一個人看店.

目前我已經24歲了,大約在我22歲時,父親賭博和酗酒的情況也越來越嚴重.

所以於23歲時,家裡就不在做生意了.

從此,我父親不去工作,跟人借錢賭博和買酒.

我母親有找到一個月約2萬元的工作,剛好夠母親和妹妹用,妹妹還在讀大學.

我目前還在念書,而學校給的研究費(10000元/月)只能勉強我一個人使用,我還有快50萬元的就學貸款需要償還.

父親(目前50歲)和我們三人已經形同陌路,他喝醉酒還會被他用言語羞辱.

因此我們決定搬出去到爺爺已經過戶給我的房子住.

但是爺爺要求我們每個月要給父親生活費5000元.

我想請問:

1.我們需要支付每個月生活費嗎?

2. 假如需要支付,在法律上認定多少錢才合理.

3.因為父親名下的帳戶已經被凍結,所以無法利用匯款的方式給他錢.

   但是為了要有證據,能否每次支付生活費時,給父親簽名,證實有拿了生活費.

   假如父親都不簽名,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我們有支付生活費

4.如果不支付的話,會構成遺棄罪嗎?

感謝律師的協助!

林智群 (klaw) 101-04-12 23:57

如果真的不願意給生活費,就不要給吧

你父親如果提告,再由法院判斷這樣的父親你要不要負撫養義務

紫小嵐 101-02-16 11:00

請問懂法律的大大們~
我丈夫的父親在我丈夫尚未出生時就已經外遇,然後就失蹤也逃避辦理離婚手續,直到我丈夫7歲的時候才想起有個兒子,離婚的條件就是他要帶走小孩也就是我的丈夫,離婚協議書上還有附加條件,就是倘若父親有任何違法且被判刑入獄小孩就歸母親不得有議(事實上他曾經入獄服刑,只是母親那方並不知情,所以也沒有去要回扶養權)。

我丈夫的父親把他接回家之後也完全不管他,沒多久也再婚又離婚了(也是因為外遇),偶爾才會出現在家裡,通常都在外遇對象家生活,整天賭博。所以我丈夫在國中時就靠自己打工過活,知道自己兒子有能力賺錢的時候,就利用阿嬤跟我丈夫拿錢給他用,甚至以我丈夫的名義去向我丈夫的生母騙取財物,而他父親的姐妹也以我丈夫的名義向我丈夫的生母詐騙取財多次(例如誆健保費欠繳或是要領補助必須先繳款....等等,有匯款紀錄)。

直到婚後,認為這樣的環境實在不適合生活也為了以後孩子的教育(因為阿嬤、姑姑也賭博,而且天天約一堆三姑六婆到家裡搞得烏煙瘴氣),我們決定搬離。由於阿嬤會要錢來當她賭博的資金,屢勸不聽,更對外高調表示我們不拿錢給她就是不孝,大打苦肉計,於是我們索性斷絕連絡。

請問如果我丈夫的父親以後要告我們棄養,是可以告的嗎?
假如告了,我們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PS:我丈夫7歲那年被接回去,已經多出一個妹妹了。而又再婚的對象也可以證明他父親從來不工作,成天賭博、在外拈花惹草,也從沒盡到做父親的責任。只是那個阿姨已經罹癌,可能不久於人世。

要怎麼做才能讓法官相信?
還是我要準備哪些證據或是證人?

陳韋呈 100-06-03 15:59

兩年前讓朋友帶我去賭場賭博,結果被詐賭了將近兩百萬

被強迫簽了兩張20萬本票跟60萬本票跟一張25萬本票,但這之後我陸陸續續還了一百多萬

我還錢時,他們不但沒有把本票上的金額改掉,還說要利息,精神損傷費用等等....
           我實在沒有辦法再拿出更多的錢來給他們,所以我只好逃離他們離開南部
           剛開始離開南部的時候,有被他們在台中依車牌號碼找到我,把我從台中強押回台南,好險我跑去廁所報警
            才被警察救出來,後來他們為了想找出我,還用本票上的金額拿去法院作裁定
            如果我出庭,一定會被他們抓走,現在法院通知說本票確認
說10天內要做出異議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他們都一口咬定是跟他借的 我跟他認識不到一個月  在庭上他都說的冠冕堂皇

現在該怎麼做呢??  麻煩您給我個建議

建議你趕快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避免對方於本票裁定確定後就拿這個民事裁定去查你的戶籍、財產、所得等資料,進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你的財產薪資等。

而對方主張這個本票是因為借款而簽署,對於借款何時交付、如何交付、何處交付等,依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方即負有舉證責任,如不能舉證,法院即要判決這個本票債權不存在。

如果你擔心他們趁開庭時堵你,你可以委任律師或是找親人代理訴訟,以防萬一。

故鄉 100-05-03 17:18

【行政法律問題】臺中市政府處罰在公園內烤肉者,合理嗎?

文/楊春吉(故鄉)

【問題】

報載:中秋節烤肉 賞月幾乎成為全民運動,不過,今年在台中市烤肉,得避開公園、綠地、園道,一旦查獲違規,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不過建設局長王誕生 說,如果在園道上的磚造鋪面烤肉,不影響草皮生長,也不威脅木造公設,市府勉強接受,只勸導不罰。隨著烤肉盛行,今年最流行的是烤大豬,中部布農族烤大豬 能手谷自勇說,從前天開始,每晚都有顧客預約烤豬,前天烤了13隻,昨天4隻、今天還有4隻,明後天都逾10隻。谷自勇和同事平時開計程車、打零工,到中 秋節就當烤豬手,一忙就是兩個禮拜,相當熱門,豬的大小視當晚多少人吃而定,訂單以晚宴較多,一個晚宴要兩個烤豬手左右,像他們公司因人手有限,最多一天 只能接13個訂單,也就是烤13頭豬,再多也沒有辦法。市府表示,公園、綠地與園道向來禁止烤肉或野炊,主要是今年1月4日修正「台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 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22條第10款規定,公園、綠地、園道內不得擅自營火、野炊、夜宿、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等行為,違者將處新台幣1200元、6000 元以下罰鍰,所以今年中秋節前後將派員至各公園、綠地、園道巡邏勸導。王誕生說,公園環境幽美,草地如茵,有易燃特性,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且烤 肉會留下垃圾,造成地面焦黑、破壞鋪面,也對空氣造成汙染,危害公園綠地,也會破壞環境(註一)。請問,臺中市政府得否依臺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 自治條例,處罰行為人嗎?

【解析】

按「下列各款為縣 (市) 自治事項;六、關於都市計畫及營建事項如下:(五) 縣 (市) 公園綠地之設立及管理。」「公園、綠地、園道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未經許可販賣物品、出租遊憩器具或為其他之營利行為。二、赤身露體、隨地大小便或其他 不檢行為。三、隨地拋棄果皮、紙屑、棄置其他廢棄物或傾倒廢土及家庭垃圾。四、在水池內游泳、沐浴、洗滌、捕(釣)魚、放生或其他污染毒害水質及傷害動植 物之行為。五、未經許可而駕駛汽機車違規停放車輛。六、曝曬衣物或其他物品。七、不依規定使用遊樂設施足生安全之虞。八、擅自種植果、菜、花木或任意放 置桌椅、箱、櫃或板架等。九、攀折花木、傾倒廢土、破壞景觀、損壞草坪或公園之設施。十、擅自營火、野炊、夜宿、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十一、擅自在公園 設施或樹木上劃刻或張貼。十二、張貼廣告或懸掛、樹立招牌。十三、喧鬧、製造噪音妨害公共安寧。十四、攜帶動物。但綠地、園道及經本府公告劃定之地點不 在此限。十五、飼放或棄養動物。十六、未在指定場所從事划船、腳踏車、溜冰、直排輪或滑板車等活動。十七、有妨害風化賭博之行為。十八、攜帶危險物品。 十九、毀損樹木。二十、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或限制事項。」「違反第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至第十三款規定者,依中央法律裁處之;中央法律未規定者, 處行為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二十二條第十四款至第十六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分別為地方制度法第 19條第6款第5目、臺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22條、第46條、第47條定有明文。
是有關縣 (市) 公園綠地之設立及管理,依地方制度法第19條第6款第5目之規定,係屬縣 (市) 之自治事項,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非不得訂定及通過相關自治條例,以為執行之依據,故臺中市政府以臺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為依據, 執行該市公園綠地之管理,尚無違法之虞。換言之,臺中市之公園、綠地、園道內自不得有擅自營火、野炊、夜宿、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等行為,苟在臺中市之公 園、綠地、園道內擅自營火、野炊、夜宿、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者,將被依臺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46條之規定,處以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以上六千元以下之罰鍰(註二)。

【註解】

註一:資料來源:96年9月21日奇摩新聞首頁>地方> 中部離島>聯合>中秋公園烤肉 台中市最少罰1200。
註二:就此,本文基於環境保護及資源永續之由,對臺中市政府此舉,深表贊同。亦在此呼籲請大家響應「經濟部」所推動之「節約能源行動」。

故鄉簡介:

現職: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作者、法律人的一首詩 專欄作者、公職、防火管理人。
考試:84年高考二級、84年特考丙等。
專長:租賃契約旅遊契約契約法。
資格:政府採購法基礎班、臺北市政府第2屆青年社區規劃師。
興趣:與老婆談情說愛、散文詩自撰自娛等。
企盼:願自己與老婆多積德等。
作品: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老公的情書: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熱賣中。
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三)(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9. 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0.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二):公寓大廈篇(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1.【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12.整理中:公寓大廈部分(五南)。

故鄉 96-07-10 10:56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終止收養關係後,如何改姓?

文/楊春吉(故鄉)

【問題】

我的情形是當初我 是未婚生子,所以去戶政報戶時是報(生父領養),但因後來他一直不去工作,所以我們也沒結婚,之後我帶兩個小朋友離開了。至今已經5-6年了,他知到我們 在住哪卻從沒拿過小朋友的教育費給我,我想把小孩改為我的姓,但戶政說必須有生父簽同意書到法院才行。我找過生父了,他頭先都說好,卻裝笑好幾次,後來被 我煩到不行時,才說有人幫我養大小孩,何樂而不為,我該怎麼辦(註一)?

【解析】

按「養父母對養子女有下列之行為,養 子女、利害關係人或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一 有第三十條各款所定行為之一。二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或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情節重大者。」「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或有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 為,或未禁止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者,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法院宣告停止其 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另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對於養父母,並得聲請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分別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16條、第48條第1項定 有明文,是養父母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或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註二)、第36條第1項(註三)各款行為、或違反第26條(註四) 第2項或第28條(註五)第2項規定情節重大者,或未禁止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者,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 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本案,題意所提若為事實,則養父之行為,應屬「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者,身為其最 近尊親之母親,當得聲請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
至於此時,該兒童或少年,如何改姓?依姓名條例第6條(註六)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註七)之 規定,終止收養者,得申請改姓,且因終止收養而須改姓者,辦理終止收養登記申請人,均得為改姓申請人。是本案中的母親,得於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後, 依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註八)、第5條(註九)第2款之規定,填具申請書,檢附法院裁判書及確定證明書或終止收養之證明文件,向戶籍地戶政事務 所申請核定。

【註解】

註一:問題來源:96年4月18奇摩知識+首頁>社會人文>法律>生活法律>未婚子女改姓?
註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一 遺棄。二 身心虐待。三 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四 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五 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六 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七 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八 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或以兒童及少年為擔保之行為。九 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一○ 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一一 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 路或其他物品。一二 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一三 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一四 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參照。
註三:兒童及少年福利 法第36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一 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二 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者。三 兒童及少年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者。四 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參照。另有無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情事之認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6年03月29日95 年度訴字第02760號判決可資參照。
註四: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6條:「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一 吸菸、飲酒、嚼檳榔。二 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三 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 其他物品。四 在道路上競駛、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其行為。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各款行為。任何人均不得供應 第一項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參照。
註五: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8條:「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 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出入前項場所。第一項場所之 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拒絕兒童及少年進入。」參照。
註六:姓名條例第6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姓:一 被認領者。二 被收養或終止收養者。三 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姓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四 原住民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者。五 其他依法改姓者。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參照。
註七:姓名條例第10條:「依前四條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或更正本名者,以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因收養或終止收養而須改姓者,辦理收養或終止收養登記申請人,均得為改姓申請人。」參照。
註八: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更改姓名、回復傳統姓名、回復原有漢人姓名、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者,應填具申請書,檢附證明文件 (回復傳統姓名者免附) ,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核定」參照。
註 九: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依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申請改姓之證明文件如下:一、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申請者,為認領之證明文件。二、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 請者,為法院裁判書及確定證明書或終止收養之證明文件。三、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申請者,為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證明文件。四、依第一項第四款規 定申請者,為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光復初次設籍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五、其他依法改姓之證明文件。」參照。


故鄉簡介:

現職: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作者、公職
、防火管理人。
考試:84年高考二級、84年特考丙等。
專長:租賃契約旅遊契約契約法。
資格:政府採購法基礎班、臺北市政府第2屆青年社區規劃師。
興趣:與老婆談情說愛、散文詩自撰自娛等。
企盼:願自己與老婆多積德等。
作品: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老公的情書: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 (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熱賣中。
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三)(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9. 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熱賣中。
10.【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11.整理中:
(1)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二)(公寓大廈專篇)
(2)公寓大廈部分(五南)。


(一天一情話)愛是要天天說出來的,所以大家來說情話吧
今天我與妳同行,明日我與妳相隨;
他日以及爾後的日子裹,我與妳同在;
不論風如何吹,我愛妳的誓言,妳都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