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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想以我帶男生為由解除合約

  • Mem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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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20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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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個月想用押金來抵扣租金  房東說可以但下個月必須再補給她一個月的押金 一開始是跟房東說 月底前會給她 但她說要我在17號之前給她這個月和下個月的租金,所以我去查詢相關法律條文 看到房屋租賃440條 只要我沒超過兩個月一上未繳 她都不能要求我想搬走 後來她說她有看見我帶男生回來 那是我男朋友 她說當初簽合約時她有問過我 會不會有其他人進來 我是說沒有 因為我男朋友來也只是來看看我 看看我的小孩 半小時都不到 合約上也沒有寫明不準帶異性朋友進入 現在她說  如果再發生一次 就要解除合約 可以嗎 還有針對她說要我下個月再還她押金的這個部份 可以這樣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