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互相攻擊,調解完可否後悔
-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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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8-29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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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在網路上互相攻擊,後來對方拍照存證
然後把自己打的刪除,但我還是有留一些證據
提告後對方聲稱今年五月才知道此事
但是昨天去調解的時候對方一開口就要八萬
我們當然是不接受,後來他開始哭還拿出憂鬱症診斷證明
可是他在事件以前就已經罹患,還說因為這件事他無法工作
可是我手上有他事發以後持續在工作的證明
後來金額訂在兩萬以後就要求各自簽名然後給我他的帳號
因為第一次接觸這類事件,就這樣結束了
可是因為本身低收家中還有兩位病人要龐大醫療費
而我本身也因為這件事持續有在看心理醫生,有有醫生證明
除了根本沒有錢給他以外明明證據很多卻派不上用場讓人不能接受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取消同意和解嗎?
如果我要告他誣告的話是有辦法的嗎?
因為他在提告前後一直都有持續地在攻擊我
還是說先賠錢但事後可以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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