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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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8-3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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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之後,男女雙方與子女的親子關係除監護權之行使負擔有所調整外,其餘部分原則上並不生任何影響,所以父親依法對子女負有之扶養義務也還是存在的,所以另一方依法可以請求其給付扶養費用,只不過在日後對方拒付的情況下,還是只能提出訴訟請求給付,屆時費用數額會依您提出的證據(單據等...)及對方的經濟條件的事項加以衡酌作出判決,相對來講,若離婚協議書有約明的情形,則是訴請履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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