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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第三人先發假扣押?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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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13 15:53 
  • 文章人氣:378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說明如下:

    聲請返還擔保金流程:對造出具同意書允許供擔保人領回提存物或供擔保人同時遞狀(具狀人簽章一定要符合之前具狀聲請假扣押時的簽章,執行處會核對以作為准否)聲請撤回假扣押裁定(繳費壹仟元、分案號裁全)、撤回假扣押執行(分案號執全),等到收到准許撤回假扣押裁定(分案號裁全聲)、確定證明(聲請假扣押則不必等確證)及准許撤回假扣押執行通知(假執行不必作以上的動作、直接做後面的動作即可),來院具狀『通知對造行使權利(法院協助作公示送達、免去還要寄存證信函通知對方行使權利的動作)及請求返還擔保金』,法院核發允許返還擔保金裁定、確定證明書,來院買『領取』提存書填寫,到提存所領回提存物。對造如果已經出具同意書同意取回擔保物,則只要直接遞狀『請求返還擔保金狀』即可(不必聲請撤回(『裁全』,以免多繳壹仟元,但可以撤回『執全』,讓出具同意書的對造不必受假扣押執行)及通知行使權利)。債務人已經聲請撤銷假扣押獲准,則債權人只要聲請此確證及聲請撤回自己聲請假扣押執行,等二者獲得通知,即可具狀『聲請通知行使權利及請求返還擔保金』。另外,假扣押強執也要繳執行費8╱1000。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