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借錢但沒有借據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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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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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474條規定: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借貸契約為要物契約而非要式契約。是此,您僅須證明您有交付金錢,對方亦有收到您的款項,即構成之。故您可向該朋友主張借款返還,若該朋友主張其無向您借錢,您亦可主張,若無借貸契約,該筆轉帳金額似為不當得利,亦得向其請求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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