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產父親不懂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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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24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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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贈與方式給弟弟,如果弟弟並無任何失當的行為,基本上是拿不回來的.除非能夠證明是借名登記給弟弟,但前提是必須要證明你父親是原所有權人,且對於該財產有支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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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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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2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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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珮您好,
謹按您所述回覆問題:
一、您的情況,應按民法第1146條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方得保障自己的權利。
二、另外,前述繼承回復請求權,民法設有時效規定,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且若侵害人將遺產移轉給第三人,更將加深案件的複雜程度。 故若擬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務必迅予提起。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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