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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網路的事件能不能詢問

  • blood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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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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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圖

     

    http://i.imgur.com/s4Ma1Ng.jpg

     

    不知道謾罵的定義是什麼,這樣對方有問題嗎?

    (那些罵人的話都是同一個人說的)

     

    其中有說到 玩沙小心腳  其實是 玩啥小 新角  (新角色)的意思

    也就是我使用的角色,而我覺得因此而受到侮辱

  • blood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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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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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重點應是三字經,應有構成公然侮辱,可以告訴。

    感謝律師回答

     

    請問如果是公然侮辱

     

    是要舉證對方確實是針對你所發的言論吧??

     

    那如果對方說,他打出的文字只是錯別字,並非指我這種說詞是可能的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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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8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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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提示情形,似已構成公然侮辱,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