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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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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5 22:00 
  • 文章人氣:270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與配偶不繼續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子女之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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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5 22:47 
  • 文章人氣:407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分居多久了? 可以先協議關於小孩親權的問題,如果沒辦法協議好,就只好起訴來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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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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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配偶拒絕您探視子女,恐需進一步探究原因為何?倘若對方是無故拒絕,則視情節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探視權,並以此訴請離婚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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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8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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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協議為之,只好訴請法院裁判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