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家住頂樓,因為因為社區共有之頂樓龜裂造成我家漏水,因而在沒有經過管理委為會同意下,自己出錢維修,後來又因為遭不明人士破壞,造成住頂樓修繕不全,日後向管理委員會請求修繕,管委會卻拒絕,請問律師:1.我可不可以向管委會要回修繕的費用?2.頂樓被人破壞部分,能不能要管委會修繕?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頂樓平台屬於全體住戶共有,因此相關之修繕,管委會有處理之義務,所生之費用由全體住戶依比例負擔。
2、本文建議您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請求管委會修繕,請求清償相關費用,倘若管委會仍拒絕,則可以提起訴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頂樓為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之部分,關於修繕費用,應由管委會負擔之。若其拒絕給付,可對其起訴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8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32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