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公然侮辱(文章被刪除的情況下)
- 阿孝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05 11:58
- 文章人氣:1351
- 個人積分:10
-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當事人 A:我 B:歐某 C:TPUA貼文者 歐某朋友
1.某天A看到B在巴哈姆特(論壇名稱)PO文徵求交換遊戲內的虛擬物品,B聲明不要SV產物(遊戲公司不允許之私人改造技術) A私下詢問B是否有意交換,並聲稱a的東西並非sv產物,但b在Facebook社團看到A PO文說SV修改成功之類文章,認為A騙他,導致感覺不佳
2.近日A看到C 想與其交換
3.B看到,出來把往事重提,聲稱A詐欺,並聲稱A用遊戲公司不允許之技術從事交換之類的動作違法了詐欺以及刑法3604.A反駁,並聲稱雖然有用SV技術,並說明 在巴哈姆特論壇上要提出交換的東西是朋友贈予,並要求B道歉,不然會控訴誹謗,並持續激烈爭執
5.Facebook社團管理原為了息事寧人,把A踢出Facebook社團並刪除文章
6.事後,A找出贈與物品的朋友,說明物品來源
想請問一下,A(也就是我)是否可以控訴B誹謗或妨害名譽,但社團管理員已經把貼文刪除,是否會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起訴呢?(社團管理員與B認識)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