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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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1-0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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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另訴。
2.和解須由雙方達成合意始可,並非單方一廂情願即可,故而雙方若能達成共識,基本上尚無不可,但實際上,若達成之和解無法同時解免被告所有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之負擔,雙方要達成協議恐怕並不容易。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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