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貨款有15年效期?
- TUFFY KUO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09 15:27 最後編輯日期:103-01-09 15:38
- 文章人氣:856
- 個人積分:18
-
敬啟者您好:
先前有就原告以被告未簽名的送貨單向被告請求貨款的問題向律師請教過。剛剛出庭回來,在庭上法官對於簽名的部分的確對原告所提的證據提出質疑,也詢問對方是否是請求貨款,原告說對。但法官忽然對我方(被告)說這件案子不適合民法127條第八款的兩年特別消滅時效?還說這件案子是15年的時效?包括連支票的部分都相同?可是查遍資料,貨款的部分的確是這樣呀!?有沒有可能有其他的法條適用這件案子?我想請問,在訴訟實務上,法官這樣講有沒有可能是為了引導我方跟原告和解跟加速結案而對我方做出這樣的講解?在庭上並未對法官提出這部分的質疑,想請教律師是不是有這樣的可能呢!?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09 16:09
- 文章人氣:516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法第127與第125之分別,附上最高法院實務見解給您參考之:102台上2180號民事判決意旨:販賣土方並非被上訴人日常頻繁交易之行為,亦非屬其營業登記項目,是系爭價金之請求權無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所定二年時效之適用,應依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認其時效為十五年。是此,您販賣貨物為何,是否為您營業登記項目,亦為考量之標準之一。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6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