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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

  • 小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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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6 22:07 
  • 文章人氣:758
  • 個人積分:2
  • 請問我去年10/15發生機車車禍

    初步判定是說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對方要求機車修理費賠償要我全賠

    我覺得金額太高

    因為車子是行進間出車禍

    我的車子損害我跟同學都有受傷

    對方要告我意外傷害

    那我可不可以也提出意外告訴

    同學是不是也能告他意外傷害

    如果可以那需要準備甚麼資料

    PS:路口沒有監視器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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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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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感謝您的來文,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必須先釐清車禍事故的過失比例,請問您是否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證據了? 2、有關賠償金額跟是否能提起告訴都必須依據過失比例而定。 3、有關賠償金額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估價單,扣除過失比例之後並依照車齡作折舊。 4、倘若對方也有肇責,當然也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跟請求對方賠償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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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2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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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亦可對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對警方之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