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問題
- 陳盈君律師 (陳盈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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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7-20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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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沒有例外情況,當受扶養義務人(妳父親)"不能維持生活"的情況下,你是有扶養義務的(無論出嫁與否)。但是前提必須是你父親不能維持生活(由他來舉證)。
2.例外情況:民法第1118-1明文規定,受扶養權利人對負扶養義務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可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情節重大的請求法院免除扶養義務。
3.你可以等他來起訴請求你給付扶養費時,向法官舉證證明你父親對你無正當理由而未盡扶養義務(傳喚你母親或親友證明),再向法官請求減輕或免除你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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