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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衊???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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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09 12:36 
  • 文章人氣:365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民事訴訟中否認對方所主張的事實乃事理之常,依法而言也是其訴訟權利正當行使之範圍,若對方未於該訴訟程序外作不實之指控致有妨害名譽之情事,尚無民、刑事責任之問題。另外應注意的是,若其答辯主張不獲法院採認時,可能會在法院酌定非財產上損害(精神賠償)產生不利影響(增加其金額),事實上未必全無法律效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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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0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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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於訴訟攻防上之言論,似尚未構成侮辱誹謗,您應針對對方之攻防,提出相對應之攻防主張,亦可委任律師撰寫相關訴訟書狀為您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