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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解庭

  • 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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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4 16:50 
  • 文章人氣:951
  • 個人積分:2
  • 您好:
    幾年前因為友人欠我錢無法償還,
    所以將他經營的網拍轉讓給我經營,
    本人於上月收到法院要求薪資債權強制執行的公文,
    說我朋友欠他錢要我從他薪資扣款,
    轉讓給我後朋友就不知所蹤了,
    只是因為他經營了很久,
    所以為了確保留住老客戶,
    當初跟他說明網路上一切不變,
    只是在國稅局有變更負責人名字,
    我上月回覆薪資債權強制執行的公文告知此人已經離職,
    但最近收到簡易庭的開庭通知,我變成被告了,
    上面說我申報不實,
    因為原告有打電話到我網拍電話找我朋友,
    電話的是我男朋友,他跟對方說我朋友不在,
    所以原告認定我朋友還在這裡上班,
    但事實上該網拍每個月的營業額只有一萬多元,
    我也只是以兼職方式經營,哪有錢可以請員工?
    因為怕打電話來詢問的買家是我朋友的老客戶,
    所以我們才會說他不在,沒在電話裡強調沒這個人,
    想請問:
    1.開庭當天我要上班無法前往,可以委託他人前往嗎?
    2.我提供國稅局的報稅證明,證明該網拍每月營業額只有一萬多元來證明這樣的收入物無法請員工,這樣可以嗎?
    (因為原告一直以為欠他錢的人是我請的員工)
    還是律師有建議如何處理較妥當?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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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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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庭可以請代理人,但是必須是該事務的主要處理人員,且熟悉案情,否則法院可以拒絕。

    2、您應該準備ㄧ切可以證明該員不在您所經營的網站任職的證據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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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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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民事庭可委任律師代為前往,另再提出證據證明您朋友確實無在該公司上班之紀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