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在網路上跟別人有發生衝突,對方告我妨礙名譽,但是,不是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嗎?我住高雄可是被通知到去台中開庭,請問我可以在開庭前申請轉移開庭地點嗎?可以的話如何做?
2/24開庭
回覆 ahome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在網路上跟別人有發生衝突,對方告我妨礙名譽,但是,
因為我在網路上跟別人有發生衝突,對方告我妨礙名譽,但是,
你好:如果是在地檢署偵查中,你可以具狀要求移轉到你的住所地開庭,經檢察官同意,就可 移 轉到高雄開庭。
建議向地檢署陳報表示意見即可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地檢署具狀表示請求移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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