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厝佔用別人的土地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2-19 11:49
- 文章人氣:266
- 個人積分:9715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該祖厝似可主張對土地已時效取得地上權,對方不得主張加以拆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2-19 12:26
- 文章人氣:304
- 個人積分:742
-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631號
-
Albert您好,
一、是否越界建築,不是對方說了算,一般要請地政機關測量,才會最為準確。
二、另外,民法第796條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三、是故,您得舉證對方早就知道越界但沒有異議,就可以保持祖厝的完整性。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 成鼎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cdlaw.com.tw/;臉書搜尋:「成鼎律師事務所」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2-24 15:30
- 文章人氣:276
- 個人積分:9715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地政機關鑑界後,視有無侵占,及侵占之範圍大小。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8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