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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通行問題....請教

  • 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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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9 21:22 
  • 文章人氣:623
  • 個人積分:4
  • 各位線上律師...煩請賜教

    家父在嘉義有一繼承土地,由於位於都市計劃外;又該土地周邊聯外道路是由約28戶人家所共同持分(持有土地大小不一)之6米既成道路。

    據了解,當地有部分住戶對於該土地聯外道路未來的通行有所意見,而因家父本身也是上述28戶的其中一戶持分所有權人(約莫8坪大小)!

    想請問律師,若將來有意出售此土地時,如果遭遇到部分人士的阻擾通行‧

    我方是否有權提出,因我方本身即為該土地周邊聯外道路之其中持份者,故有權利主張並同意..該聯外道路之通行權無礙呢?

     謝謝 律師賢達們的熱心回覆.....感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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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20 09:46 
  • 文章人氣:363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該筆土地的通行問題,倘若該道路為連外的唯一通道,則可以主張袋地通行權,要求給予通行,甚至於是保留通行的道路,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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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22 11:50 
  • 文章人氣:285
  • 個人積分:9702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787條規定: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故您似仍享有通行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