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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相關問題> <

  • 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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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7 00:57 最後編輯日期:103-03-17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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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yahoo知識+有發表文章

    文章內容正常平穩 並無偏激之處 也未攻擊任何人 單純敘述我的想法

    但有人不認同我的想法

    就把許多 "我被評為最佳解答的問題" 評價為負面

    並在上面留下辱罵我的文字,如:

    "班班是白癡" "班班是笨豬" "班班是破麻" "班班豬狗不如" "班班是殘花敗柳"

    另外 還擷取我的文章來發問 並附註該文章"發表者:班班是白癡"

    還自己創帳號分身回答 內容提及"禽獸班班"之類的

    我之前已經有寫信告訴他

    "想法不同沒關係  但如果再繼續亂評論 辱罵我 我就會去告你 請自重"

    沒想到他竟然繼續為所欲為

    我真的很生氣!

    所以我想告他

    但我目前還是學生(已成年) 有一些疑問和擔憂

    1.他罵我時是用我的網路暱稱"班班",而非真實姓名,請問這樣侮辱罪能成立嗎?

    2.請問他使用的言語以及方式,能夠成侮辱罪嗎(或其他罪?)?

    3.請問這樣的情形適合走民訴還是刑訴?相關費用約多少?

    4.會需要律師嗎?還是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

     

    希望有人能幫幫我> <

  • 陳華明 (律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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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7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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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9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806號
  •  1. 若您都是用班班, 大家也知道班班是您, 那就會構成公然侮辱(就像藝名, 筆名, 一樣, 可確定是你即可)

    2. 豬..等詞當然是侮辱

    3. 形事是告訴乃論, 到警局提告或到地檢署提告都可, 律師當然是偏好到地檢署告. 不一定要律師, 言詞陳述, 寫狀子都可

    4. 刑事是請國家懲罰他, 民事是制止他再如此做以及請求損害賠償, 一般都會一起告. 不過形式的威嚇力量通常較大(http://www.lawmed66.ur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