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樓公共設施點交問題
- Mick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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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4-01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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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Sir:
我是大樓的第一屆主委,建商於交屋後,說要與我點交,並說會與營造廠之人員進行實務點交,但是當日營造廠人員並未到場,建商之經理建議我們先進行文件的點交,並口頭承諾將於後續營造廠之人員會在實物點交,但從102年12月點交後至今,仍未有此行為,與建商聯絡,他們說我已經完成點交作業,他們的點交也只有針對電梯/機械車位/汙水及抽水馬達之出廠文件及保固聯絡方式/竣工圖/水點圖…等文件,請問我是不是被建商欺騙?這樣未告知消費人相關權益,是否構成詐欺? 大樓有緊急發電機,也並未列入交接事項,此項目是否為必要交接項目?各項機電使用功能與規格也並未列入交接清冊中 如果建商持續不理,是否可以行文或存證信函,將此項目備存?我後續除了口頭追建商外,是否可以建議我該採取何項措施?使建商負起應負之責任.
-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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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4-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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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發存證信函表明當天僅針對部分文件點交,並限期催告建商儘速完成點交,以免日後爭議無法舉證。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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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4-0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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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建商修補該瑕疵,若屆期建商仍未修補,可起訴請求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減少價金及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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