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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取物品

  • 097287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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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28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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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已收到你回覆資料,不好意思想要請教您一個問題就是在去年法官當時有判他緩刑二年罰一個月罰金,法官當時有講說如在兩年內在犯罪會加重,當初看他初犯有悔改之心才判他罰金一個月,但兩年還沒到他被他的心病又在犯相同的錯,他個人本來有打算就醫但怕去了醫院裡會有許多人用異樣眼光看他或醫生嘲笑等,他沒辦法鼓起勇氣,所以導致現這樣,母親覺得事情嚴重她強制帶他去心裡精神科就醫並且要治療到好,小孩路還長,不能這樣下去,母親最擔心的事像這樣的小孩並不壞只是生病了,這樣到時會被判很重嗎?會被關嗎,母親希忘小孩要治療好也跟醫師講了小孩從頭到尾的事情,請王律師幫幫忙有什看法,由衷感謝

     

  • 王正宏 (育誠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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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28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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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5號
  • 可以跟我說他第二次偷什麼東西嗎?(我覺得可能就是賣場偷東西吧)其實不用過度擔心。第一次法官說他是因為看他有悔悟才會輕判,講是這樣講,也不會光憑這樣講過,第二次就判很重。 前面的緩刑撤銷,加上後面這件再判,其實也是2~3個月(依我過去再執行科的經驗來看,除非有加重竊盜,那就另當別論)。 假如家裡經濟有困難,到時候執行時,可以聲請易科罰金分期繳納,也可以聲請做社會勞動。只要不放棄,有很多方式的!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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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2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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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案之緩刑將被撤銷,本案之刑期亦有可能加重,為均可請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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