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居中,先生想要在辦理離婚前帶走小孩怎麼辦?
- j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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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5-1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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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律師:
前不久和先生爭吵,
先生負氣離開(之前他有離家出走4、5天的報案記錄)回婆家居住,而我等他二天都還未回家的情況下也帶孩子回娘家居住,到第五天先生來理論我們婚姻中的對錯問題,最後是不歡而散
現在他說他沒有要談離婚,但是他要5/22日就要來家中強行帶走一個小孩,來讓我冷靜。
可是我想要提出離婚來爭取小孩,請問在辦理離婚前他有權利帶走小孩嗎?
另外,小孩目前是一個3歲多,一個1歲多(還在喝母奶)的小姐妹,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在照顧(全職媽媽)
先生是種田的收入不穩定,且一直入不敷出,這二年我拿出了結婚前自己的存款近60萬給他去貼補家用及農田的支出,而我在決定離家自己養小孩時,就找到平面設計師,能固定上下班的工作
他的家庭,公婆70多歲多,眼睛不好,但還能煮飯、洗衣,還有一個未結婚的大伯同住
而我的父母50多歲,有能力陪同我照顧小孩,我的哥哥是兒福社工系畢業,弟弟是大學教授,同樣有一對3、4歲的小女兒
請問依經濟、第二、第三照顧者等等方面來看,我是否能取到照顧二個小女兒的權利?
麻煩各位律師的幫忙了!!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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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5-17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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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針對離婚已有共識,那再來就是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問題,您可提出您較適任擔任監護人之相關情形,如穩定之薪資收入、完善之照顧系統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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