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拋棄繼承權的問題

拋棄繼承權的問題

  • flyffsk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29 12:51 最後編輯日期:103-05-29 12:59
  • 文章人氣:724
  • 個人積分:4
  • 5年前父親過世前有欠下債務388831元
    過世後 兄姐三人加上我 都有去辦理拋棄繼承
    也從沒有人替他做過任何連帶保證人
    可是法院還是寄支付命令來 請問該怎麼處理?
    好像說要寄拋棄繼承的資料給法院? 有限定要幾天內寄嗎?
    寄信的話有什麼特別要註明的嗎?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29 13:14 
  • 文章人氣:272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最重要的是必須在20日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其他資料開庭時再提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flyffsk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29 13:21 
  • 文章人氣:272
  • 個人積分:4
  •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最重要的是必須在20日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其他資料開庭時再提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 ... (恕刪)

    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 要如何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還有要提供什麼資料嗎?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29 14:21 
  • 文章人氣:239
  • 個人積分:10188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具狀對該支付命令表示異議,待開庭時,再提出您已辦理拋棄繼承之相關文件,若需要代擬書狀,歡迎來電或來所洽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亦可撥本所房佑璟律師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29 23:52 
  • 文章人氣:238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債務人應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發支付命令之管轄法院提出異議。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逾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始提出異議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其次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無須附具理由,只要具狀載明對於某個案號之支付命令有異議向法院提出即可。當然如果一併提出拋棄繼承的文件,使債權人知難而退,不敢將支付命令轉為訴訟程序,應該會更好。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訴訟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518條
    債務人於支付命令送達後,逾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始提出異議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8-03-12 16:25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 要如何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還有要提供什麼資料嗎?

     

    您好!

    撰寫民事異議狀,於二十日內遞交法院即可。若有困難,可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