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其他民事問題 > 廠商施工不良,造成倉庫多處漏水,物品泡水,可否請求物品損壞賠償?

廠商施工不良,造成倉庫多處漏水,物品泡水,可否請求物品損壞賠償?

  • 黃小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31 20:07 
  • 文章人氣:1689
  • 個人積分:12
  • 本人於今年初,請廠商於興建倉庫,

    於近日連日下雨,查看時多處滲漏水,

    造成倉庫物品泡水,物品損壞....

    我有拍照告訴他漏水,他也來用矽力康補強...

    請問可否請求損害賠償

     

    而~該工程無簽約下可以請求嗎?

    若~有簽約,但並未載明,因其施工不良,造成客戶損失,可請求其賠償問題...?

     

    其廠商說法,他僅處理漏水,其它問題不關他事情!

    我可以請求其賠償嗎?

    感謝幫忙回答!

    謝謝!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31 20:28 
  • 文章人氣:247
  • 個人積分:4046
  • 律師評價:3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882號
  • 如你建物為最近興建者,造成損失理應可請求賠償,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31 23:09 
  • 文章人氣:255
  • 個人積分:10186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494條規定:承攬人不於前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修補瑕疵,或依前條第三項之規定拒絕修補或其瑕疵不能修補者,定作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但瑕疵非重要,或所承攬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者,定作人不得解除契約。第495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者,定作人除依前二條之規定,請求修補或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前項情形,所承攬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而其瑕疵重大致不能達使用之目的者,定作人得解除契約。若為廠商施工瑕疵造成您之損失,除請求修補瑕疵外,亦可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惟須證明損害確為該瑕疵所引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黃小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6-01 08:13 
  • 文章人氣:248
  • 個人積分:12
  •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如你建物為最近興建者,造成損失理應可請求

     

     

    謝謝柯律師回復!感謝!

    -該工程已於今年1月完工 ! 款項全部付清!

    -我們以line與電話聯繫溝通,5/28(五)告知漏水,我有拍照給他看!

    -該廠商有來查看填補漏水處,我未在場!他有拍照給我看它填補的照片!

    -目前正清點清理物品中,均有拍照!

     

    想再問....

    1,合約書中並未載明可請求損壞賠償....這樣我也可以向其請求賠償嗎?

    原先我儘要求其派人來協助處理倉庫清理物品清理即可,有關物品損失我一概不追究了...

    但其不認同,並且說以下話語,讓我氣憤....!!

    *該廠商說法對於漏水造成損失的說法是....

    a,我是我未盡屋主本份查看...

    b,屋頂漏水就是他的責任,責任就是止漏,抓到不漏水為止...

    c,明明是蓋車庫,妳自己空間使用不當,我管不著...

    d,妳要是還有疑問,我建議上法院解決比較快,反正我等妳到法院解決 其他我不想多說了,就這樣

     

    以上補充事項,還請再幫忙....

    感謝!感謝!

     

  • 黃小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6-01 08:15 
  • 文章人氣:248
  • 個人積分:12
  •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

     

    謝謝顏律師如此迅速回復!感謝!

    補充說明....

    -該工程已於今年1月完工 ! 款項全部付清!

    -我們以line與電話聯繫溝通,5/28(五)告知漏水,我有拍照給他看!

    -該廠商有來查看填補漏水處,我未在場!他有拍照給我看它填補的照片!

    -目前正清點清理物品中,均有拍照!

     

    想再問....

    1,合約書中並未載明可請求損壞賠償....這樣我也可以向其請求賠償嗎?

    原先我儘要求其派人來協助處理倉庫清理物品清理即可,有關物品損失我一概不追究了...

    但其不認同,並且說以下話語,讓我氣憤....!!

    *該廠商說法對於漏水造成損失的說法是....

    a,我是我未盡屋主本份查看...

    b,屋頂漏水就是他的責任,責任就是止漏,抓到不漏水為止...

    c,明明是蓋車庫,妳自己空間使用不當,我管不著...

    d,妳要是還有疑問,我建議上法院解決比較快,反正我等妳到法院解決 其他我不想多說了,就這樣

     

    以上補充事項,還請再幫忙....

    感謝!感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6-01 19:05 
  • 文章人氣:261
  • 個人積分:10186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您的損害確為對方漏水所造成,即使契約無載明有損害賠償,您仍可提出您的損害證明,請求損害賠償;關於廠商之說法,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廠商限期修補瑕疵及賠償您相關損害,若屆期廠商置之不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