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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汙辱及盜用個人照

  • muku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6-08 20:48 
  • 文章人氣:464
  • 個人積分:4
  • 您好:

    以下有兩個問想尋問律師,

    1.年初有人將我臉書帳號和我的照片公開在他的臉書上,然後下面留言有謾罵的字眼,我當時有截圖下來,但沒有採取行動。現在我看不到他當初Po文的東西,可能他已移除,如果我憑當初截圖的照片是否能對他提出告訴?如何提告?

    2.有人用我臉書的個人照片當他的臉書大頭貼,但他有在我臉上做醜化變型處理,請問我能否對他提出告訴?如何提告?

     

    以上麻煩律師,謝謝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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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6-08 21:04 
  • 文章人氣:249
  • 個人積分:101876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公然侮辱誹謗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