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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PO文心情抒發,卻被人以不雅言詞辱罵

  • 年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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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0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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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臉書PO文,純粹是心情抒發且並非有指名道姓或使用不雅言詞,沒有罵某A,結果某A看到我的PO文誤以為我是在說他,結果他在他臉書PO文以不雅的言詞辱罵且內容的字詞與我心情抒發的用詞幾乎相同  是否可以對他提告妨害名譽嗎??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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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0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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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354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對方行為可能涉犯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只要使人難堪為目的,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對方雖未指名道姓罵你,但若他發表之言論,如果讓讀者閱讀時可以清楚認知其謾罵的對象就是你,那麼即可構成公然侮辱罪,您可委任律師提起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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