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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帶走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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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05 16:16 
  • 文章人氣:231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可能構成和誘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2、本文建議您系爭訴訟應該繼續下去,至少可以釐清在台灣的法律關係,甚至於將來有機會去越南將小孩帶回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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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05 22:01 
  • 文章人氣:223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未經同意將孩子帶出境,除了有可能構成刑法上之和誘罪外,對於您的監護權爭取亦有助益,您應蒐集相關證據訴訟中主張,待判決確定取得執行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