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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受損

  • k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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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08 20:58 
  • 文章人氣:1165
  • 個人積分:8
  • 1.永春國小的老師是可以選擇工作的,可是我的工作是被校方決定的,完全不尊重我。

    2.去年永春校方給我乙等考績,詢問教務主任和人事主任原因,都說不知道,後經投訴法務部三次,校方才將回覆函的半份給我,因為附件沒給,而我的罪名教學不力和未參加重大集會的詳文就在其中。

    因為申訴和再申訴都有時限,我了解原因之後已過了再申訴的時間。

    請問永春國小校方是否觸及侵權行為?

     

     

  • 柯一恬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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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19 23:40 
  • 文章人氣:248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以關於工作決定,要看您與學校所簽立的契約而定。

    有關於考績的部分,屬於主管權限,除非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主管故意以過低的考績造成您的損害,否則沒有侵權問題。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